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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化经营和招商引资的号召下,大量土地以征地之名转化为商业用地,各地不同程度存在的“圈地热”,致使农民在失地前后权益受到不同程度的侵害。对于失地农民而言,一方面其失去了维持生活开支的生产资料,另一方面,征地后相关单位所提供的保障与其利益偏好还有很大出入,具体体现在:1.以土地所有权利不明晰、土地财产权利不完善、土地发展权利无考虑为背景下的经济权益受到侵害;2.以养老措施不匹配、子女教育遭轻视、就业保障流于形式背景下的社会权益受到侵害。要解决这一日渐庞大的群体的生存、发展问题,就必须在经济、社会权益保障上,针对其权益受损的成因,逐条完善保障机制。笔者整理了近几年来各界学者对于失地农民问题的研究,发现研究的侧重点主要围绕农民失地后的拆迁补偿、安置措施以及社会保障层面,从权益层面的论述并不是很多,因此,笔者通过权益分解的形式,来对农民失地前后的权益得失进行系统的论述。笔者所论述的权益分解,一是将权利的概念及内涵进行分解,从经济权益、社会权益角度出发进行分析;二是以失地农民应得权益为突破口,重点引入实际上失地农民在经济、社会权益保障上的得失,即以昆明市呈贡区失地农民为调查样本进行实地调研,进而归纳失地农民实得与应得权益之间的差距,对比分析形成失地农民经济、社会权益损失的成因,依据成因,逐一进行措施上的完善。在城镇化脚步日益加快的今天,既要保证城镇化工作的稳步推进,又要确保此过程中失地农民的权益不受侵害,就必须在经济、社会保障层面做到效率与公平的统筹兼顾,实现国家经济发展与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的帕累托最优。为此,笔者从经济权益保障层面土地产权的明晰、“公共利益”的行使、土地增值的考虑、补偿机制及征用程序的完善,社会权益保障层面养老、子女教育、就业的政策落实角度提出自己的建议和对策,期望能够对有关部门更好的完善失地农民的相应权益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