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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淄博市城镇化的快速推进,社区已经成为城市的基本单元,社会管理也从“单位制”向“社区制”、从“工作场所”向“居住场所”转变。物业管理承担着为社区居民提供日常生活服务的重要职责,既是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管理的基础环节。经过多年发展,淄博市的物业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物业管理的规模、质量、水平明显提升,从业人员超过1万人,涌现出了一批管理规范、群众满意的物业服务企业和高品质小区,对提升城市功能、改善居住环境、吸纳劳动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与城市现代化的进程相比,与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相比,淄博市物业管理的整体水平还有较大差距,例如各级对物业管理的认识不到位;开发企业与物业企业建管不分、责任不清;一些物业管理企业缺少现代经营理念,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与业主缺乏有效沟通;少数业主对物业管理的认识存在偏差,对相关政策法规了解不深,维权意识不足与维权方法不当等问题仍不同程度的存在。物业管理是以物业服务合同为基础的业主自治管理,因此,解决好当前淄博市物业管理以及业主自治管理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需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重要作用,加强业主自治建设,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和配合,将物业管理和社区管理有机结合起来,着力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加快物业管理的市场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