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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民主恳谈为载体的温岭协商式治理模式,是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乡村治理实践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在协商式治理模式中,公民在平等、自由参与的基础上,提出各种相关理由说服他人,或者转换自身偏好,通过理性商谈的过程来影响政府决策或决定乡村公共事务。温岭协商式治理模式的广泛实践,为发轫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我国乡村公共秩序转型带来了一系列令人深思的变革。本文从协商式治理与乡村公共秩序转型的视角切入,运用协商民主理论,通过对温岭协商式治理模式中的公民参与、乡村公共政策的制定、乡村权力结构变迁等问题的剖析,揭示协商式治理模式对于乡村公共秩序结构转型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并在此基础上探讨我国乡村治理变革的路径选择.围绕这一核心主题,除导论外,本文的主体框架和研究思路如下:在前面两章中主要探讨本文的理论工具和案例情况.从理论上分析了在乡村治理过程中为何需要公民参与、公民如何参与、协商民主与温岭协商式治理模式的内在契合性等问题,并将行动者、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以及二者互动的公共空间作为分析乡村公共秩序的三个纬度.并在简要回顾我国乡村公共秩序的历史演变过程的基础上,以整个浙江基层民主发展为背景,详细介绍温岭民主恳谈的创生和发展过程。指出民主恳谈的初衷只是“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创新载体”,是当地政府在基层治理中的应势而为。至于民主恳谈很快与基层民主发展的结合,则是当地政府的一种顺势而为。民主恳谈的深化发展则体现为由传统的咨议质询式向民意测验式和民主审议式发展。接下来的三章中对协商式治理模式从不同视角进行了剖析。首先从总体上探讨协商式治理模式的运行机制,指出社会发展的客观需求、乡村治理的现实困境、政府创新冲动、学者专家与新闻媒体的推动等是协商式治理模式的主要动力,并重点讨论协商式治理模式中公共协商过程是如何影响着公共政策的制定,其中涉及到公共政策的质量、合法性、多元利益的整合等议题。接下来,分别从公民和公共权力两个层面来探讨协商式治理模式对乡村公共秩序重构的影响作用,其中重点探讨公民协商式参与与乡村公共空间拓展的内在关系,以及协商式治理模式对乡村公共权力的结构体系及其运行机制的影响作用。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最后两章就协商式治理模式对我国乡村公共秩序重构的意义及限度进行了探讨。指出乡村公共秩序重构需要从行为主体的转型、乡村公共空间的拓展、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平衡等纬度进行,并提出了“吸纳—整合—重构”的乡村治理变革之道。乡村协商式治理模式的实践提升了普通公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促使了政府角色与功能的变迁并缓解了乡村治理中的矛盾与冲突,但是,协商式治理模式的实践也面临着既有压力型体制的制约、制度化发展的困境以及协商主体自身因素的制约等难题。尽管协商式治理模式的实践对乡村公共秩序尚不足以带来根本性的变革,但随着协商实践的深入和发展,它所导致的社会结构和公民文化结构转型却能够为乡村公共秩序的重构开辟一条道路。温岭协商式治理模式表明,只有在政府和公民的共同积极行动中,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多个层面着手,不断拓展乡村公共空间,实现各行为主体间的结构均衡和协调互动,这才是乡村公共秩序重构的真实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