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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制度是一个国家民主法治建设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其在纠纷解决、法律普及等方面都发挥着一定的作用。我国目前所存在的律师种类从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分类,其中,以律师所在单位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公职律师在我国出现的历史比较短,主要是指依法取得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相关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同时供职于国家机关相关部门,或者是国家机关聘用的专职从事法律事务的人员,包括政府律师、军队律师和司法机关的公职律师等,对于优化律师队伍、提高政府决策水平、推进依法行政都具有积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国家机关依法办事的要求越来越高,在保持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要保证国家各个方面的健康、稳定。我国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十八届四中全会更是明确提出“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但是,目前我国的公职律师制度在很多方面还存在着不足,要真正实现依法治国,需要不断完善我国的公职律师制度。本文主要分为四个章节,从各方面论述了我国的公职律师制度。第一章介绍了公职律师制度的产生和发展,这一部分主要论述了有关公职律师的一些基本性问题,对比分析了公职律师与其他类型律师的区别以及公职律师在我国的发展历史。第二章论述了我国公职律师制度发展的现状,这一部分重点叙述了我国公职律师制度的几种模式,公职律师在国家机关内部的生存状态,包括其职责范围、权利义务等,分析我国公职律师制度存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第三章旨在指出我国公职律师制度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从五个方面论述了这一制度目前存在的各类问题,虽然公职律师制度已经在国内很多地方实施了很多年,但是仍存在着制约其自身发展的障碍,要想使这一制度服务于中国社会的发展,必须对这些问题予以解决。第四章主要是针对我国公职律师制度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解决,从各方面完善我国的公职律师制度,为依法治国提供良好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