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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开示制度起源于英美法系的一种诉讼制度,而后大陆法系也有许多国家规定了此种制度。可见此种制度有其自身的特点,对诉讼中当事几的公平对抗具有重要意义。笔者在本文本中论述的是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开示制度,这是针对了我国当前的刑事诉讼中存在的控辩双方的举证的缺陷。首先,本文通过对证据开示制度的基本含义的分忻确立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基本内涵,在这部分主要是通过分忻基本概念、特征和分类从而确立本概念和其他法律概念的区别。其次,通过对刑事诉讼证据开示制度的功能和价值的分忻找出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对刑事诉讼的积极意义,但同时我们不能忽略其对刑事诉讼的消极意义。这部分可以看到证据开示制度本身对社会公平和效率的重要影响,是应当为我国所能吸收移植的司法制度。第三部分为国外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现状及发展,通过对当今主要实行证据开示的国家的分忻找到其相同点和不同点,并且对证据开示制度的发展趋势作出分忻。做这种分忻使我们能够开拓视野,看到司法制度发展的潮流。第四部分是我国刑事诉讼证据开示制度的现状及不足,通过分忻我国刑事诉讼中类证据开示的相关规定找到我国刑事诉讼中关于证据开示制度的不足和在我国建立证据开示制度的入口,这是为建立我国证据开示制度的一种衔接工作。最后是建立我国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构想,通过论述在我国建立证据开示制度须把我的基本原则、我国刑事证据开示的证据范围、证据开示的主体、时间和程序、对违反证据开示义务的制裁从而确立符合我国国情和法律体系现状的刑事诉讼证据开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