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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有制度是物权法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对占有制度的研究不仅对物权法理论极为重要,在司法实践中也直接影响到个人利益的协调,交易安全的维护,经济关系的调整,乃至社会和平秩序的稳定。一般认为,占有保护是占有制度的核心问题,而本文则进一步认为,无权占有保护是占有保护制度的核心问题,占有制度的魅力就在于对无权占有的保护。我国《物权法》虽将占有作为一项独立的制度而规定,但对占有保护制度的规定存在一些不足,更未涉及对无权占有的保护,本文拟将无权占有制度从占有保护制度中剥离出来予以深入的分析研究。本文共包含三章。第一章探讨了无权占有保护制度的基本理论,将占有的概念界定为在客观上表现为法律事实、在性质上属于法益,并通过区分无权占有与有权占有、无权占有与非法占有两组概念,来明确无权占有的概念。在概念准备建立后,本文讨论了无权占有的效力规则和保护理由。第一章的最后重点探讨了无权占有保护的请求权基础,借助占有权“占有作为事实的法效果”这一概念,来阐述无权占有保护的法律基础。第二章结合理论探讨对无权占有保护制度进行了历史考察,分析比较大陆法系各国立法例,并对我国的占有保护立法进行了梳理与评析。罗马法主要是通过占有令状和占有诉讼对占有事实进行保护,日耳曼法则更加侧重对占有背后权利的保护。德国法国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占有保护制度的发展虽均以罗马法与日耳曼法为基础,但在占有保护制度的体系设计上却有不同,其中以德国的无权占有保护制度最成体系化,值得借鉴。第二章的最后介绍了我国无权占有保护制度的发展历程,并对我国现行无权占有保护立法进行了评析。第三章作为本文的核心,系统地阐述了无权占有的具体保护机制。无权占有保护机制分为物权法保护机制和债权法保护机制。在物权法保护机制中,重点探讨了无权占有人私力救济的必要性以及行使私力救济权的具体程序,占有诉权的全面构建以及占有之诉与本权之诉的关系等问题;在债权法保护机制中,从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和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两个方面对无权占有债权法保护的理论基础与制度构建进行了详细的论述,从而构建起相对系统和完善的无权占有保护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