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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县域党政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也有利于加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队伍的建设,对于促进我国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增强政府公信力具有重大意义。自2009年,新疆阿勒泰率先实行干部财产申报试点后,试点城市大有遍地开花之势,截止2014年,全国已有30个市实行了干部财产申报试点,其中地级行政区有6个,县级行政地区有24个。“郡县治,天下安。”研究县治中的财产申报制样本,对于我国地方廉洁政府建设和反腐败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本文采用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等研究方法,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理论、反腐败战略理论及公共利益优先理论,以24个县(市)的试点为例,探究走出干部财产申报困境的出路。本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论述了研究的背景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综述、研究方法、本文框架结构及创新之处。第二部分概述了县域党政领导干部财产收入申报制度的相关理论。首先论述了县域党政领导干部的界定、范围及特征;其次论述了县域党政领导干部财产收入申报制度的含义;再次论述了县域党政领导干部财产收入申报制度的理论及政策、法律法规依据。第三部分对国外财产收入申报的做法及启示进行了论述,主要对西方发达国家、东亚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财产申报特点进行了论述,并对各国家通行的主要措施进行了总结。第四部分结合24个县(市)地方试点的内容情况,对县域党政领导干部财产收入申报试点的成效进行分析,从而剖析出县域党政领导干部财产收入申报尚存的阻力,主要包括:法律层次的阻力、制度层次的阻力、认识层面的阻力。第五部分改进县域党政领导干部财产收入申报制度的措施探讨,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立法层面,使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走向法制化轨道;二是制度层面,加强财产申报与各类配套制度的配合;三是认识层面,转变公务员的观念,加强社会各界对财产申报制度的认同感。本文创新之处在于,一是从县域治理角度出发,把24个县市财产申报试点作为样本进行研究。目前学术界对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研究颇多,但从县域治理角度对财产申报试点进行研究的不多,选择此课题来进行研究,能够丰富和补充当前研究的不足和缺陷,从而更好地推进县域党政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的建立;二是本文在已有的研究基础上,对国内外研究成果加以分析、整合,在充分考虑国内利益分配、现有法律及相关技术措施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我国县域党政领导干部财产收入申报试点的特点,提出立法意见和制度设计框架以更好地突出理论上的前瞻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