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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规定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标志着三级课程政策的正式出台。三级课程政策符合世界课程改革的大趋势,符合我国的教育改革和发展需求。三级课程政策是在国家掌握教育改革总方向的前提下,赋予地方和学校一定的课程决策的自主权,使国家、地方和学校共同成为课程决策的主体。它适应我国国情,是有利于社会发展和个人发展的合理选择。
我国基础教育的大头在农村。农村基础教育的课程改革关系到整个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成败。实践也显示,农村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存在着很多问题与困难。课程管理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作用十分重要。论文就“三级课程政策”在农村学校的实施进行个案研究,通过对K 县N 镇初中和小学的调查了解三级课程政策在农村学校的实施现状,通过对N 镇学校的课程设置、教师配备、课程开设的效果几个方面的调查研究发现基础教育三级课程在农村学校落实存在着如下几个问题:1、国家课程的权威性受到挑战。2、地方课程处于缺席状态。3、校本课程被形式化,并没有发挥实际作用。
从教育政策学的角度分析,三级课程政策在实施中出现了“失真”:由于执行主体的原因导致了政策被表面化;由于当前考试评价制度的落后,导致了政策在执行中的缺损现象。另外,农村政策执行资源缺乏、检查监督机制不健全等因素也造成了三级课程政策在农村学校执行困难。
如何在农村基础教育中更有效的实施三级课程管理政策?本论文对此提出了如下建议:首先要加强对三级课程的宣传与解释工作,使农村学校的校长和教师深入理解政策理念,成为三级课程政策的积极执行者;其次,加大检查与监督力度,政策的良好运行需要不断的反馈,通过各级行政部门的检查与监督,可以发现政策问题并及时解决;再次,为了保证农村三级课程政策执行的顺畅,应给予农村倾斜性的政策支持,加强对农村学校教师补偿,加大对农村学校的经费投入,并对农村学校的考试评价制度进行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