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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私营企业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的重要力量。根据市场自由的新古典逻辑,可以推想雇佣之间的互动关系“图景”:雇主占有生产资料,管理整个企业,监督雇工劳动,雇工则出让自己的劳动力,取得一定的报酬;雇佣之间是纯粹的市场契约与交易关系;雇主有着“本能”的倾向,那就是尽量降低劳动力成本,以使自己的利润最大化,同时雇工也有尽可能扩大自身利益的“对策”,以致企业中雇佣关系普遍紧张,要么雇工频繁“跳槽”,雇主忙着招工;要么雇主不断主动地诉诸解雇,双方争讼不断;对于前者,可称之为“退出”策略;对于后者,则可称之为“妥协”机制。然而,笔者从接触到的有限经验事实中发现,虽然现实中存在着导致雇佣矛盾和利害冲突的种种可能,但是雇佣之间似乎存有某种“默契”,以致上述图景在某些雇佣实践中并没有出现。面对这种经验事实和“理论原理”的不一致,笔者推测,可能存在一种有别于所谓市场交易范式的雇佣实践与互动模式。
那么,这种雇佣行动模式是什么?它是如何形成与具体运作的,具有怎样的运行逻辑、治理机制和特征呢?本文在个案调查和深度访谈的基础上,运用关系契约理论的有关概念和思想,从经济社会学角度对这种“别样的”雇佣关系实践中的行动过程与若干事件进行分析,进而求得对当前中国私营企业中某类雇佣实践模式的理解与解释。本文认为,这类雇佣关系实践实质上是一种基于关系契约的关系性雇佣行动模式。它以关系契约为治理框架,以超契约交易为实践形态,以关系运作为运行逻辑,以合作互惠为基本驱动力,具有关系持久性、交易人格化、过程动态性、社会建构性以及“超契约性”等基本特征。在当前私营企业的生长环境下,关系性雇佣实践也是一种契合人情交换、个别主义信任等本土社会与文化资源的,以关系性契约对雇佣行动与关系进行治理的生动过程和一种体现。其中,如何尽可能地提高自身信任度的“超契约性”行动策略受到雇佣双方的高度重视,并在实践中表现出多样化的创造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