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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受地区冲突、种族矛盾、宗教问题、政治迫害等因素的影响,来自西亚和非洲等地的大量难民不断涌向欧洲,爆发了2015年欧洲难民危机。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欧洲一体化深入发展的背景下,欧洲各国探索建立了旨在实现共同边境管控的申根制度以及以“都柏林体系”为主的共同庇护制度,并将二者纳入一体化框架之下不断发展优化。由于2015年到达欧洲的难民人数急剧增长,处于申根边境的国家迫于难民压力没有遵守欧洲一体化下共同的难民保护规则,而是放任大量难民跨越了申根边境,在欧洲大范围流动,其他申根国家在面临国家安全与欧盟规则的抉择时,纷纷放弃欧盟规则筑起了围墙和铁丝网,使得旨在取消内部边界的申根制度以及共同庇护制度遭到破坏。欧洲难民危机不仅反映了欧洲一体化下难民保护制度责任分配不均衡以及难民保护不全面的缺陷,也反映了该制度对成员国约束不足、难民保护的合作不具有广泛性的问题。与欧洲遭遇的难民危机相似之处在于:我国也由于地缘政治冲突而面临潜在的难民潮风险。一方面,我国周边国家缅甸、阿富汗因国内动乱产生大量难民,而且难民问题也会对我国的对外投资与经贸合作产生影响;另一方面,我国目前国内难民法律制度不健全,难民立法不完善、缺少处理难民问题的专门机构。以上问题反映出我国需要完善国内难民法律制度,在此过程中可以借鉴欧洲一体化下难民保护制度的经验,吸取欧盟处理难民问题的教训,加强难民保护的国际合作,尤其是注重与难民输出国和难民安置国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