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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个人信息数字化发展,个人信息保护问题也备受社会关注。患者医疗信息是患者个人信息的一部分,其不仅是解决医患纠纷、缓解医患关系的一剂良方,更是我国能否顺利完成“健康中国2030”战略目标的核心关键。医疗信息化时代,电子病历在我国得到广泛推广普及,其具有操作便捷、存储量巨大、利于保存传输等特点,在此种背景下,患者能享受到更为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但同时,病历电子化也给患者医疗信息的保护带来了全新的法律挑战。加之我国存在患者医疗信息保护意识较为薄弱,立法体系不完善等问题,患者医疗信息随时面临大量的威胁。在这样的背景下,对于患者医疗信息的保护刻不容缓。国外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觉醒较早,相关立法较为完善,在保护患者医疗信息方面也有许多国家出台专门立法,尤其在提倡医疗卫生信息化的当下,更将研究目光转向以病历电子化发展中患者医疗信息保护问题之上。我国个人信息法律保护较为薄弱,2017年3月通过的《民法总则》虽然明确了侵害个人信息行为的具体样态形式,但我国法律在患者医疗信息的保护问题上仍较为欠缺。可以说我国患者医疗信息法律保护框架尚未构建,具体存在法律法规较为散乱、大多为原则性规定、监管空白、缺乏相应责任制度予以配套等问题。同时,电子病历数据平台的建立使得卫生行政部门也加入到利用、揭露、共享患者医疗信息的行列中来,仅仅依靠民法对患者医疗信息进行保护将无法面对病历电子化环境带来的新挑战,因此,急需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综合保护。本文首先从探讨患者医疗信息的理论定位出发,在将患者医疗信息定位为隐私性信息的基础上,通过对病历电子化环境下我国患者医疗信息保护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加之借鉴域外在病历电子化环境下对于患者医疗信息保护的优秀经验,分别从完善立法、加强行业自律及政府监督、平衡公共利益冲突、拓宽保护渠道机制等方面提出建议,以便能够在现今病历电子化环境下更好地保护患者医疗信息。文章除开引言与结语之外,总共分为四个部分。本文第一部分对患者医疗信息进行学理分析。首先介绍了患者医疗信息的定义概念、基本内容及特殊性,其次通过与患者隐私权概念进行区分比较及立法模式的探讨对患者医疗信息进行理论定位,最后从保护患者医疗信息的现实意义出发,提出了在病历电子化环境下,保护患者医疗信息的必要性以及重要性。本文第二部分主要从实践层面和法律层面来分析病历电子化环境下我国患者医疗信息保护面临的问题。一方面,通过实践中病历电子化环境对我国患者医疗信息保护的冲击及挑战来分析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从立法、监管、救济等方面对我国患者医疗信息保护存在的问题也进行了总结与分析。本文第三部分从比较法考察的角度出发,通过对美国、加拿大、我国台湾地区在病历电子化环境下对患者医疗信息的保护规范进行评析,以期为我国患者医疗信息保护提供借鉴。本文第四部分在发现问题并分析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在病历电子化环境下对患者医疗信息进行保护的一些建议。笔者主张通过加紧制定保护患者医疗信息的法律法规、平衡患者医疗信息保护与公共利益的冲突,加强对相关机构的监督管理,同时加强行业自律、创新技术保护方法,通过多种手段,综合立法保护,构建起患者医疗保护的法律框架,以期加快推进我国“互联网+健康医疗”健康中国战略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