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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股权质押作为一种新兴的融资方式,凭借着其便利、快捷的融资优点备受民营上市公司股东青睐。股东选择股权质押方式进行融资的主要原因为其能够使股东在取得资金的同时又不会直接导致控制权的转移。只有当股东到期无法清偿债务或股价大幅下跌至警戒线或平仓线后,股东无法满足质权人提出的要求时,才会丧失其控制权。与中小股东相比,控股股东由于其特殊的控股地位,更有条件和能力为了自身利益干预公司决策。故为了在股权质押后能够继续保持对被质押公司的经营决策权,规避股价波动带来的控制权转移风险,部分控股股东会挪用上市公司资源缓解自己的财务困境以及通过盈余管理活动维持公司股价稳定。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对公司带来的风险远大于中小股东的股权质押行为,因此研究控股股东的股权质押行为更有意义。信息不对称和代理问题的存在使得我国民营企业较难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任,面临较大的融资约束,因此股权质押在我国民营企业中的发生率更高。依据相关数据统计显示,截止2015年底,我国民营上市公司中约有50%的公司的控股股东进行了股权质押,故对我国民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研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依据审计定价模型,影响审计定价的主要因素为审计风险和审计成本。控股股东在股权质押后可能会侵占上市公司资源,进行“掏空”行为,给公司经营带来较大风险,从而提高审计师的审计风险。同时,如果股东联合管理层进行盈余管理,则审计师与公司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加大,导致审计师的审计成本增加。那么,审计师是否会关注到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股权质押行为,并意识到其对审计师带来的风险,相应提高审计定价呢?不同的质押资金投向会向市场传递不同的信号,资金投向不同是否会进一步影响审计定价?内部控制是公司内部的重要治理机制,能够抑制股东掏空行为和缓解信息不对称,那么内部控制质量会对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和审计定价之间的关系产生影响吗?目前很少有学者从质押资金投向以及内部控制角度探讨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对审计定价的影响,故本文的研究可以丰富股权质押和审计定价领域现有的研究成果,提高投资者在投资时的警惕性,同时推进内部控制在企业中的建设。为了展开对上述问题的研究,本文首先对股权质押、内部控制、审计定价等相关研究成果进行文献梳理,其次结合委托代理理论、信号传递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等对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和质押资金投向如何影响审计定价以及内部控制质量对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和审计定价关系的影响机制进行理论分析,并提出相关假设。最后本文选取2011-2015年间我国沪深A股民营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通过描述性统计、单变量检验、相关性分析和多元回归分析检验了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行为对审计师审计定价产生的影响、股权质押资金投向对审计定价的影响以及内部控制质量对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和审计定价关系的调节作用。研究结果发现:(1)存在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行为的公司审计定价更高,因为审计师关注到了股权质押可能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2)当股权质押资金投向控股股东自身或者第三方时,审计师审计定价提高的幅度会更大。(3)良好的内部控制质量可以弱化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与审计定价之间的正相关关系。最后,依据本文得出的研究结论,从完善公司内部治理、加强质权人对股东的风险管控、完善股权质押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四方面提出相关建议。同时,指出了本文在研究过程中的一些不足之处,并提出了未来研究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