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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不纯正不作为犯罪涉及到很多复杂的刑法理论问题和司法实践问题,本文就不纯正不作为犯罪主要争议问题进行阐释:不纯正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来源、等价性和刑罚处罚轻重的问题。对此,本文进行了分析探讨,并就不纯正不作为犯罪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运用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本文采取列举、比较分析、归纳、案例分析等研究方法进行探讨。全文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不纯正不作为犯罪的概述。主要从三点进行论述:第一点介绍国内外的现状;第二点说明不纯正不作为犯罪的概念、特征;第三点是不纯正不作为犯罪研究的现实意义。具体内容是,从不纯正不作为犯罪的基础理论出发,研究其概念、基本特征,了解国外立法的情况,并就目前我国不纯正不作为犯罪的三个争议点在立法、司法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概括,指出研究不纯正不作为犯罪的主要意义,即完善刑法理论和弥补司法实践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第二部分是不纯正不作为犯罪司法适用中的争议情况。通过对不纯正不作为犯罪的典型案例的分析,针对其在适用中的主要争议点进行说明:即作为义务来源中先行行为的争议,等价性的争议和刑事处罚轻重的争议。第三部分是不纯正不作为犯罪主要争议问题的分析。这是本文的重要内容,从如下几方面进行分析:第一,探讨不纯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来源中先行行为的认定,结合案例分析,对不同学说加以评说,在考察优劣的基础上,笔者提出对此的认识;第二,研究不纯正不作为犯与作为犯等价性的判断标准的问题,阐述二者等价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并结合案例对客观与主观的等价性判断标准进行分析,进而得出结论;第三探讨刑罚处罚的轻重问题,了解典型国家刑法关于不纯正不作为犯罪的刑罚处罚的相关规定并说明不纯正不作为犯罪的刑罚处罚应区别于作为犯罪刑罚处罚。第四部分提出不纯正不作为犯罪的立法依据建议与司法建议。在借鉴国外立法的基础上,提出对我国不纯正不作为犯罪在立法依据和司法两方面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