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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屡见报端。众所周知,不安全的食品会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甚至产生代际危害。国内消费者抢购国外进口奶粉等案例已经让我们认识到中国的消费者对本国的食品产生了信任危机,这种危机如果得不到迅速、有效的化解就必然威胁到整个食品产业的安全。另外,国家之间出于政治或是贸易保护的目的,也会利用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来扼制中国制造在国际上的占有率,并进一步损害我国在国际上的形象。因此,研究如何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并提升中国制造的国际形象就成为我们必须解决的现实课题。回顾近年来的食品安全事故和政府监管情况,一方面我们发现事故频率越来越高,而且食品安全问题已经不只是局限在小加工作坊中,部分像三鹿、蒙牛伊利或者双汇这样的大企业也卷入了食品安全问题中;另一方面我们还注意到,政府的监管力度也在日益增大,出台的政策法律效力逐步升级,专项财政整治拨款也越来越多。这种局面的出现概括来讲,就是证明了我国食品安全治理具有市场和政府双重失灵的特点。在这样的困境下,我们需要寻找另外的出路。本文尝试着将社会中间组织加入到食品安全治理的主体中来,并在制度层面予以社会中.间组织地位的承认、法律的保护以及财政的支持,在此基础上讨论食品安全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是否可以有效改变现今市场和政府双重失灵的困境,形成市场、政府、社会力量的互动演进关系,从而最终提高食品安全治理绩效。论文首先对食品安全治理的相关文献进行了综述和理论研究,通过分析食品安全问题的现状、背景以及对相关文献的梳理,确定本文的研究空间以及研究主题,并对食品安全所涉及的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在以上理论研究基础上,论文运用博弈论的方法分析市场和政府双重失灵的原因,从而引发了是否要引进新的参与者的讨论。接下来文章主要论述社会中间组织的加入对于食品安全治理问题的改进以及代表国家力量的政府、代表市场力量的食品供应者、代表社会民间力量的社会中间组织如何在一个制度框架中通过演化博弈达到一个良性互动,及良性互动的程度,他们如何施加影响以改变中国食品安全治理绩效。最后文章介绍了国外社会中间组织管理的先进经验,并找到中国与之存在的差距,在结合具体国情的基础上外为中用,建立多主体协同规制制度。同时进一步分析列示多主体协同规制制度的原则以及各个主体应该采取的改进措施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