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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程序作为学者和实务工作者研究的热点问题,已引起广泛关注,并且随着量刑改革的推进进一步升温,成为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一个新的理论增长点。但目前学者们多从比较法的角度研究两大法系的量刑制度,进而提出改革中国量刑程序的结论和建议;或从正当程序理论角度阐释构建我国量刑程序的正当性,对重构我国量刑程序的必要性方面也有论述,但不够系统,尤其对重构我国量刑程序的可行性缺乏全面梳理。因此,本文以重构我国量刑程序为研究对象,着重论述重构我国量刑程序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立足于中国立法现状与司法实践,对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法律制度运行规律的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谏言献策。文章约为四万字,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语。正文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量刑程序概述。通过对量刑以及量刑程序相关概念的界定,归纳量刑程序的特征,分析它的独特性,总结量刑程序应该具备的原则、价值、理念,为论证重构我国量刑程序奠定基础。同时,研究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量刑程序模式的历史演变,以及我国量刑模式的特点,为重构我国量刑程序提供有益参考和历史借鉴。第二部分,重构我国量刑程序的必要性。通过对中国刑事司法现状进行分析与研究,发现我国的量刑程序主要呈现三方面不足:第一,中国的公诉机关没有量刑建议权,这直接导致法官量刑在程序上缺乏根据,因为没有公诉就没有审判。第二,我国的量刑基本上由法官“关门”唱独角戏,缺乏各方参与;控方没有行使量刑建议权,对量刑环节直接漠视;辩方将注意力主要集中在无罪辩护以及辩护定何种罪之上,较少关注量刑;被害人不参与量刑途径,无法通过在量刑上做出能够影响法官决断的陈述,维护自己的权益;第三,量刑程序的体系缺失,没有量刑调查、量刑辩论,没有规范又系统的步骤制约法官量刑。由此导致量刑不当、量刑不均衡的问题严重影响司法权威和妨碍司法公正的实现。因此,无论是从制度文本还是实践层面都能够发现:有必要重构我国的量刑程序。第三部分重构我国量刑程序的可行性。通过对目前我国量刑程序在理论上的准备进行归纳总结,以及梳理法检系统在被告人人格调查制度、量刑协商制度、相对独立量刑程序、量刑建议权等方面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做出的实践试点改革活动,发现我国在重构量刑程序上,无论是在理论研究、立法准备还是实践改革层面,都做了比较充分的准备,使得重构量刑程序成为可能。第四部分,重构我国量刑程序的思考。与第二部分我国量刑现状存在的三大问题相呼应,笔者从量刑程序根据、量刑程序参与机制、量刑程序体系三方面提出重构我国量刑程序的具体的建议,为量刑改革提供有益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