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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子商务产生之前消费者与生产经营者的商品交易中,消费者的地位就已经在不断恶化。消费者的弱者地位要求法律为了维护社会正义,必须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对消费者利益给予特殊的保护。而随着以信息、通讯和计算机技术为基础的电子商务的产生,在互联网开放性的网络系统中消费者大范围地参与电子交易,消费者保护问题在电子商务领域立即凸显。电子商务作为贸易发展的新形式,并未改变消费者与生产经营者之间的势力对比格局。相反,电子商务中高科技的应用反而加剧了两者之间的力量差距,消费者地位更趋恶化。 因此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今后电子商务推行者必须深究的环节。本文从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理论入手,通过比较国外的有关规定,寻找出我国现行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提出完善我国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建议作铺垫。 本文在结构上共分为六章: 第一章绪论部分介绍了本文的研究现状、研究目的、研究范围与方法。 第二章通过对电子商务的概念、种类及特点的介绍,界定了电子商务消费者的范围,其中在BtoC、CtoC交易中应对个人作为消费者予以肯定,在BtoB、BtoG交易中应对单位和政府作为消费者予以否认。并在此基础上详细分析了电子商务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挑战及保护范围。 第三章比较了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欧盟、美国、日本及韩国在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外对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在内容上涉及知情权、撤销权、选择权及隐私权;在保护措施上涉及行业自律、电子签名及特殊保护,这些都是完善我国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值得借鉴的。 第四章为我国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立法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在该部分首先阐述了目前我国关于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相关立法情况,并着重的指出对于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隐私权、格式合同效力以及退换货等诸多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我国电子商务中如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入研究。 第五章完善我国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设想,该部分是本文的重点,也是本文的创新之处,笔者首先简要的叙述了完善我国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必要性,可以说构建我国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对于切实保护电子商务的消费者权益,对于我国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之后在此基础上依据我国自身的国情并针对目前关于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的立法空白,提出自己的立法建议,以弥补现有法律的漏洞,为其发展增添一份微薄之力。 第六章是对全文的总结,并对后续研究作了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