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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夏牲畜种类多样,其中马、骆驼、羊、牛(包括犛牛)是四大官畜。马和骆驼是西夏重要的官用役畜,马主要用于军事,法律中规定了军队对马匹具有优先的使用权;骆驼除了用于军事外,还是重要的商用和民用交通工具,并且常常充做公务役畜。西夏所产的马质量高,数量也很可观,是西夏最具战略性的资源,同时也是外交中最主要的礼品。羊在畜牧业中占有重要地位,农牧民特别是牧民常赖以为生,因而西夏各区域皆有羊的牧养。西夏牛分两种,犛牛与黄牛,犛牛仅牧养于贺兰山、焉支山等高海拔地区;而黄牛牧养范围较广,多用以耕作。西夏畜牧业的生产方式多样,其中游牧最为主要且较为普遍。从诸多的文献来看,西夏牧民以部落为单位,常常携牲畜移动,过着非定居的生活。游牧人群通常随季节循环移动,西夏牧民亦不例外,他们秋季分工,一部分人为牲畜抢膘,一部分人打草,十月(农历)进入冬场,并常常设有“冬栏”以备冬,二月出冬场,七八月游至最远,开始返回。诸多政权常通过划定游牧区域的方法来管理游牧民,而西夏“地界”的划分即细致,又灵活。此外,西夏牧民还常兼营贸易、劫掠、狩猎、采集、种植等辅助性生业,以补充游牧经济产品单一的缺陷。西夏游牧的生产方式普遍的存在于诸多的部族、官牧场之中;定居的喂养、放养则普遍的存在于农耕家庭之中。西夏的群牧司及所管的诸牧场是西夏官畜牧业最主要的生产体系,其对唐宋的监牧制度有明显的承袭,集中的体现在群牧司坐镇中央,牧场散落于各地,是一种总——分的架构。而与唐宋逐级管理体制下的“牧监”相比,西夏的牧场特色鲜明,诸如有的牧场内部较为混杂,有的官地界线不是很明确,还接纳诸多无地的家主,及受到旱灾的牧民。西夏将诸多的部落纳入到了国有牧场之内,并针对部落组织的固有特点实施管理:一是指派基层生产组织(牧团)的头目为牧监,负责登记牧人所领取官畜的数量、年龄、莩育情况等;二是由诸多部落的首领推举一名盈能,负责所管区域官畜的“号印”;三是由群牧司下派头监(亲事官)坐镇一地,征收畜产。西夏牧场中的牧人不同于唐宋牧监中受雇于政府的“牧子”,政府总体上并不过问生产的细节,他们“承包”了政府的牲畜,将它们带到部落的组织中进行生产,并定期缴纳“杂事”。政府大体征收了官畜所繁衍的绝大部分幼畜,成为官营畜牧业发展的基础及增殖的“本金”,但以乳为主的消费产品则大多数留给牧人所有,成为其生活资料。这种契约式,双方皆有所受惠的经济关系,成为牧民乃至部落紧紧依附于官牧场的经济纽带。为保障官畜牧业的有序发展,西夏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如号印、检校、注册注销、赔偿、遣分等制度,并普遍的使用簿籍来管理牲畜。这些管理措施对唐宋制度有明显的继承,但其独创性更为强烈,多根据本国国情而制定,具有显著的民族特点。西夏疆域广阔,畜牧业发展呈现较明显的区域差异。鄂尔多斯地区是唐代“北河曲牧群”的所在,畜牧业基础雄厚,载畜量很大,多产马。宋夏沿边区域较复杂:横山地区多马,载畜量较大;瀚海地区土地贫瘠,部族持畜的水平极低,虽产马,但数量很少;天都山载畜量和人均持畜水平都比较高,但马匹较少,以牛、羊等经济类的畜种为主;会州及以西地区畜牧发展良好,多产马;河套平原虽以农业为主,但也有不少牲畜牧养,以牛羊为主;阿拉善地区主要出产骆驼,但一些绿洲地带也会有牛羊,黑水城周围则各种牲畜皆有所牧养;河西走廊地区畜牧条件得天独厚,畜种齐全,产量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