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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先进的、正确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发展起推动作用;落后的、错误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发展起阻碍作用。自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来,在改革开放和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决策的推动下,我国社会环境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中国社会实现了从计划经济社会向市场经济社会的转轨、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轨、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轨。人们的思想意识在复杂的社会环境变化影响下产生了深刻的变化,社会阶层的分化以及利益群体的多样化,形成了与作为主导地位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相并存的多样意识形态。不同的利益诉求、价值观念、道德标准等使得不同社会群体与个人对在社会全面转型中产生的各种问题和矛盾持有不同的观点和处理方法,这给我国在新时期保持马克思主义在思想上的指导地位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因此,加强新时期中国社会环境变迁中的意识形态建设研究,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的整体水平,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应对社会环境变化的能力,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小康的重要而且紧迫的政治任务。当前我国社会转型中的意识形态建设,涉及到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本文立足于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根本原则和观点出发,运用辨证思维的方法,对开放环境中意识形态领域产生的新现象、新变化和新发展进行研究分析,以期达到正确认识社会转型中意识形态变化的内在规律,实现意识形态建设在新的起点上的创新与发展,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提供精神支柱和精神动力。本文内容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意识形态建设在社会全面转型中取得的成就与经验进行了总结,明确认识到我们党在意识形态建设中始终坚持实事求是、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先进风范。第二部分,主要从经济、政治、文化、思想等四个方面分析了我国社会环境在改革开放和体制转轨中产生的新变化,并运用唯物史观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观点,分析了新时期中国社会环境在经济、政治、文化、思想等四个方面上的变迁给我国意识形态带来影响,揭示出我国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新动向。第三部分,从自我审视的角度,剖析了当前我国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以期在今后的意识形态建设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第四部分,着重地表述了新时期我国意识形态建设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实施的具体途径和工作开展中应当处理好的几对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