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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伴随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的矿产资源消费量不断增加,矿业权转让作为矿业经济中的重要一环越来越受到各方的关注。矿业权转让作为一种市场行为,在不同的市场与政策环境下显现出了不同的交易特点。本文以矿业权转让的阶段性趋势为研究目的,以矿业权转让为核心,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山西省煤矿矿业权作为为主要研究对象,结合当时的政策规定与经济环境,分析矿业权转让的发展历程,对政策和市场影响下矿业权转让的发展规律进行总结。我国矿业权转让可以分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对应的历史时期、政策态度和市场交易行为。第一阶段为改革开放后到20世纪末,政策特点是矿业权转让从禁止到逐渐放开,市场交易目的以获得矿业权所对应的矿产资源为主。第二阶段是2001年起到2010年左右,政策特点是矿业权转让政策逐渐收紧,市场交易目的趋向于通过矿业权转让的价格差额获取利润。第三阶段是2011年至今,政策特点是国家维持现有政策,矿业权转让市场的交易形式向证券、信托为代表的金融化方向发展。通过对矿业权转让的阶段性趋势进行分析,得出以下结论:一是矿业权转让的政策规制是国家宏观调控的一部分,与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相一致。二是矿业权的转让趋势符合商品经济的发展规律,市场对资源配置的主导作用逐渐明显。三是各阶段内政策与市场相互作用影响,各阶段间有一定的时间重叠,后一阶段以前一阶段为基础,在前一阶段中孕育产生。本论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章主要介绍了本文的选题背景、意义及文献综述。第二章对矿业权转让概念和基本理论进行陈述。第三章从制度和有形市场两方面对我国矿业权市场进行介绍。第四章结合政策和市场对矿业权转让的变化进行分析,总结矿业权转让的发展趋势。第五章根据矿业权市场的阶段性趋势得出结论并提出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