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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问题是我国农村地区能否实现经济水平提升,完成产业转型的关键。农村土地价值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如十八大以来的一系列会议的内容均涉及到农村土地问题,今年的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指出完善合作制、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方式的扶持政策,但这面临一个很尴尬的问题即农村的重大改革并没有相应的法律来支撑和依靠。目前我们国家实施的是2002年的《土地承包经营法》,关于农村土地使用权及流转方面还存在一些法律空白区。因此需要改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不足,填补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空白,使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制度更加具有可行性。本文的第一章绪论,通过研究分析国内外文献和研究的背景,更好总结学者们对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观点,为本文的写作提供理论分析。本文的第二章从三个章节分别阐述了我国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基本法律属性、法律变迁及立法现状。本文的第三章着重分析了眉山市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模式。先是分析了眉山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具体做法、特点、以及取得实际效果。而后对比了四川省彭州的流转模式和山东省宁阳县的流转模式,找出眉山流转模式的创新点及不足,并从市场体制、社会经济、各参与主体三个方面分析影响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因素及其经验、启示。本文的第四章是基于前文三章的阐述和分析提出完善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