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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难案件是近些年困扰中国司法界的一个重要问题,理论界对疑难案件的相关问题,比如概念、外延、形成原因等进行了比较深入地探讨,但是大多数是在司法不在场的情境下做出的,即仅仅从抽象的层面描述疑难案件。本文所作的研究均是在司法在场的前提下,着眼于司法实践中的疑难案件。本文探讨了何为疑难案件,即疑难案件源于大小前提的“不确定性”,并且疑难案件不仅仅包括法律适用疑难的案件,还包括事实认定疑难的案件。法律推理这种疑难案件的裁判方法既能厘清疑难案件裁判的小前提,又能获得疑难案件裁判的大前提。法律推理的功用不仅仅是基于形式理性的“推导”,也有基于实践理性的“选择”。本文以法律推理的传统分类,即形式推理和实质推理的分类作为文章的主要框架。具体考察了演绎推理、类比推理、归纳推理等形式推理形式以及实质推理在疑难案件中消除不确定性的作用。第一章,对疑难案件这个概念进行界定,中文中的疑难案件和外文中的疑难案件都强调处理结果存有争议或者一个案件有不同的结论。考察了西方学者对疑难案件的基本立场。第二章,介绍了疑难案件的裁判方法,论述了本文选择其中的法律推理进行研究的原因。对法律推理内涵进行了深入的分析,认为法律推理不仅具有形式理性还具有实践理性,在解决疑难案件同时,有助于实现司法公正。第三章,探讨了疑难案件中的形式推理。演绎推理中司法三段论在疑难案件中无能为力,但是非司法三段论推理,尤其是其中的假言推理和选言推理在疑难案件事实认定中有理清问题的作用。两类类比推理在弥补法律漏洞中有重要的作用,这很大程度上使此类疑难案件迎刃而解。归纳推理是类比推理展开必要的手段,也可以在案件事实的发现上有所建树。第四章,探讨疑难案件中的实质推理。疑难案件促进实质推理得以被重视,实质推理的使用范围仅限于疑难案件。并以实践的角度考察了实质推理的形式。第五章,探讨了疑难案件中法律推理作用的充分发挥需要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