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为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我国公共服务领域开始了轰轰烈烈的市场化改革,特许经营作为市场化的一种有效形式一直备受关注。经过30多年的实践,特许经营的优势逐渐显现出来,它有利于解决政府对公共服务投资不足的困难,通过筹集外资、社会闲散资金等,给公共服务注入了新的发展动力;有利于改善公共服务的质量,将公共服务的经营权交给企业,企业为了盈利的目的,通过改进技术等方式不断优化公共服务,促进公共服务不断改良;有利于减轻政府的负担,将一部分本应由市场负责却由政府负责的公共服务还给市场,政府将更多的精力和物力投入到其它应当负责的领域当中,符合当前精简政府职能的大趋势。但公共服务领域特许经营的应用也存在一些问题,其根源是企业的目标始终是“追求利润最大化”,而公共服务的最大特点则是“公益性”,将公共服务的经营权交由企业掌管,二者之间的矛盾也随之突出。如何在企业的“盈利性”和公共服务的“公益性”之间寻找平衡点,是特许经营实践的最大难点。就我国目前的形势来看,通过完善特许经营的法律、制度环境来规避特许经营带来的风险,例如加强政府对特许经营过程的监督、建立完备的特许经营法律体系、完善信息公开披露制度等,在市场经济发展不充分、特许经营发展也有待完善的阶段,是最大的可行性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