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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事业关系到国家发展的命脉,是文明的根基。教育培训事业的发展与知识的传承和人才的培养直接相关,并对社会其他各种事业的发展具有不可估量的影响,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全国人口有9亿是农民,农村劳动力的教育培训对“三农”问题的解决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教育培训发展显著,整体教育培训水平不断提高,相比之下,我国农村劳动力教育培训却发展缓慢。接受教育培训是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之一,同时也是农民享有的发展权的一个重要方面。当前,农村劳动力教育培训发展存在的问题很多,如:法律保障匮乏,教育培训监管混乱,责任主体不明确等,这些都导致农村劳动力教育培训发展的滞后。21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只有具备必要的职业和技能知识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而目前农民的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因此,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教育培训具有紧迫性,已成为目前我国的一个现实问题。建立农村劳动力教育培训法律制度,为农村劳动力教育培训的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和制度保障是必须的,也是必然要求。
本文以社区发展为视角对农村劳动力教育培训的理论及制度设计问题作出探讨。笔者采用实证调研、文献资料法和比较分析法,对基于社区发展的农村劳动力教育培训的原则、理念和法律制度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首先,基于社区发展的农村劳动力教育培训的理论基础。本部分先对农村劳动力教育培训的方向和类型进行了阐述,然后分别从法学理论、人力资本理论、公共产品理论和教育经济理论对农村劳动力教育培训进行了剖析,并找出社区发展与农村劳动力教育培训发展的法学理论契合点:社区利益和社区发展权,为基于社区发展的农村劳动力教育培训奠定理论基础。
其次,通过对国外农村劳动力教育培训的考察,析沥出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基于社区发展的农村劳动力教育培训法律制度的经验启示。
再次,通过对基于社区发展的农村劳动力教育培训的样本分析和实证研究,归结出农村劳动力教育培训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进一步揭示了基于社区发展的农村劳动力教育培训的必要性,为基于社区发展的农村劳动力教育培训法律制度的架构奠定实践基础。
最后,对基于社区发展的农村劳动力教育培训的法律制度体系的构建进行探讨。主要从对基于社区发展的农村劳动力教育培训法律制度体系中的法律原则、主体制度、运行保障制度、评估制度、激励制度、保障制度、市场监管制度、纠纷解决制度及相关法律制度进行论述,以期为政府部门的实践提供政策建议及实践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