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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绝非仅仅是一个手段或工具,它内在的关涉着理性价值的追求问题,体现着国家作为一个伦理实体存在的价值导向。如果缺乏相应的伦理指向,那么社会保障将成为缺乏灵魂的盲动,可能将处于宇宙之轴地位的人降格到工具层面,甚至会蜕变为规训穷人的工具和怀柔弱者的手段。社会保障也涉及个体德性,牵涉社会保障行为主体各自的德性。人类一切行为无不是理性人行为,都遵循个体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社会保障活动中如何规避个人的逆向选择,怎样弱化个体的道德风险,何以防止公共利益异化为私人利益,都是值得深究的问题。尽管可以采用规制设置进行预防,但是只有他律的作用显然是不够的,还要问询于个体自律,社会保障伦理的建设显然不可或缺,而这些恰恰是热衷于研究社会保障工具理性的现行社会保障理论所一直忽略的。此外,我国社会保障的理论探讨目前很大程度上忽略了社会保障本身的伦理意蕴,某些社会保障设置没有考虑到人之自然性,所以进行社会保障伦理的相关研究是克服上述缺陷的必然路径。对社会保障伦理的立论依据进行论证首先要对社会保障伦理的相关问题进行界说,阐述问题的研究缘起,明晰社会保障伦理的逻辑起点和概念,理清行文的思路和分析框架。然后追溯社会保障伦理的思想依据,西方的探讨了社群主义思想之强国家观、社会连带思想之慈善互济、罗尔斯正义论之制度正义、福利经济学之效率思想;国内的对社会保障伦理的观点考察则涵盖社会保障伦理的内涵,伦理对社会保障的作用,社会保障的伦理缺陷,社会保障伦理取向的改革,权利视阈的社会保障等相关理路。顺次分别从理论依据与现实依据两个向度探讨社会保障伦理的立论依据。最后对社会保障伦理确立的学理依据进行论述,先阐释社会保障伦理与其他伦理单元的差异,即社会保障伦理与制度伦理的区别,社会保障伦理与政策伦理的分殊,社会保障与公共管理伦理的差异,然后抽象概括出社会保障伦理的学科界面,包括社会保障伦理研究对象的界定,社会保障伦理研究任务的确立,社会保障伦理研究方法的选择,社会保障伦理的学科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