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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全国科技大会上,国家首次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发展战略,国际上通认的创新型国家主要有四大特征:一是R&D占比一般高于2%;二是科技进步贡献率一般高于70%;三是对外技术依存度一般低于30%;四是创新产出率较高,发明专利占比较高。以此明确了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方向,暨通过科技行政管理能力的提升,完善政策支撑,优化创新体系,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技术保障。滨州市作为山东省“两区两圈”的叠加地带,科技行政管理能力的提升不仅可以有效的帮助滨州实现“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目标,更是创建创新型城市、助力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根本之举。本文以此为背景,从滨州市科技行政管理现状入手,主要采用实地调查法和文献研究法对其进行研究,以期解决滨州市科技行政管理中出现的诸多问题,比如:科技行政管理力量薄弱,科技创新资金支持范围较窄且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不大、科技金融、创新贷款等激励政策不健全,科技公共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双创平台建设等均在山东省处于劣势;科技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通过实地调研滨州市各级科技主管部门,对科技主管部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深入了解,为改进滨州市科技行政管理提供科学的、合理的、有效的事实依据。通过查阅相关专家学者关于科技行政管理的研究论文、著作,分析汇总科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打造全方位科技服务体系、促进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载体建设等方面的研究,为改进滨州市科技行政管理提供纵向理论依据。结合苏州、合肥的科技行政管理实践经验,进行分析整理归纳得到科技规划、科技投入、科技交流等方面得到横向启示经验。最后总结提出对滨州市科技行政管理有益的方法对策,即“提升科技决策能力,实现全领域科学规划;提升统筹管理能力,引领新生态科技发展;提升综合管理能力,推动全产业科技创新”。本文希望可以对滨州市科技行政管理能力提升有所裨益,助力滨州市迈入创新型城市行列,创建科技行政管理的“滨州模式”,切实提高滨州市综合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