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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和支柱,国有企业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中国国有企业改革30年来,取得了巨大成就。尤其在20世纪90年代国家确立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国有企业改革方向,国有企业改革走向纵深推进。公司治理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内容,近年来一直受到广泛关注,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也正是国有企业治理转型的过程。
中国国有企业治理体系不是新兴和初建的,而是从传统的国有企业治理体系转型而来。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政企不分,国有企业产权结构单一,企业治理机制是政府包揽式的单边治理,是没有市场治理机制的封闭治理,是与行政管理合一的低效治理。传统国有企业活力不足、效率低下与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矛盾暴露了国有企业制度安排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问题,成为国有企业治理转型的根源。国有企业治理转型过程中,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深化变革、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法律法规的逐步健全成为转型的重要推动力量。
中国国有企业治理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典型模式相比,既有国别的特殊性,又有股权性质的特殊性,又有转型的特殊性。这些特殊性决定了国有企业治理转型必须坚持的原则:要适应国有企业功能要求,要适应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和方向,要体现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要与所有制性质、政治社会文化环境相契合。这些原则和要求让我们认识到在国有企业治理转型过程中尤其不能轻视和回避政府控制资源的地位和在制度建设方面的主导作用,从而决定了中国国有企业治理体系不是外部治理、内部治理构成的二元治理体系;国有企业治理转型的目标模式是建立政府治理、产权治理、市场治理构成的“三位一体、三维互补”的治理体系。
中国国有企业治理转型的要素体现为政府治理逐渐弱化、产权治理逐渐强化、市场治理逐步显效。“政府治理弱化”表现为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以及由此带来的政府与企业关系的调整,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政府治理手段的经济化和法制化;“产权治理强化”表现为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股权多元化,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组成的结构化治理组织,新三会和老三会在双轨运行的过渡中逐步融合,建立了规范的激励机制、决策机制、监督机制;“市场治理显效”则表现为资本市场、要素和产品市场、经理人市场、劳动力市场在国有企业治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外部激励约束作用。
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中企业治理的作用固然重要,但也并不是“一治就灵”。国有企业治理中出现了很多问题,但几乎所有问题的根源都在于“所有者缺位”以及由其衍生的“泛内部人控制”问题。由此引发了本文关于微观层面国有企业治理与宏观层面国有经济布局之关系、微观治理模式与宏观经济体制之关系的研究。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与完善、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和结构优化的实际和要求,根据国有企业在改革中出现分化的现象,提出国有企业应实行“分类治理”,对国有公共企业与国有非公共企业、国有独资企业与国有控股企业、国有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国有上市公司进行区别对待和分类治理。在“三位一体、三维互补”的治理体系中分类治理体现为三个维度约束强弱、约束方式的不同。
股权分置改革是国有上市公司治理转型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理论上,股权分置改革能够逐步消除上市公司非流通股与流通股之间的制度性差异和不同利益主体的分歧,构建各类股东在国有上市企业治理中的共同利益基础,逐步实现国有股减持和消除国有股股权集中产生的弊端,对于改善国有上市企业治理、进而改善企业绩效有积极意义。本文采用实证研究方法对国有上市企业股权分置改革与绩效改进的相关关系进行了检验,并提出继续改进国有上市企业治理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