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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社会性质犯罪是指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的犯罪集团或犯罪群体的犯罪行为。黑社会性质犯罪是目前我国犯罪的最高形态,自2001年公安部在全国范围部署“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从已经揭露的案件看,这类组织已经侵入到我国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领域,并在一定的区域和行业构成了影响全局的巨大危害。尤其令人担忧的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对青少年的腐蚀渗透,全国各地已陆续破获一系列青少年涉黑犯罪案件。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项社会保障措施尚不健全,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扩大以及加入WTO,对外交流的广度、度进一步加强,预计在今后一段时期,黑社会性质犯罪仍将有其生存发展的条件,其对青少年的消极影响绝对不容乐观。因此,深入分析当前黑社会性质组织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影响,探讨预防青少年涉黑犯罪的措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我国现行刑法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一些规定不适应当前反黑的要求。所以我国应在借鉴世界各国反黑的立法和司法经验、完善我国反黑立法司法的同时应当针对现在日益增多的青少年涉黑犯罪现象,进行专门的研究,找出一条有效的防治措施,保护广大的青少年不被黑社会腐蚀和拉拢,从而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文明进步。 本文运用刑法学、犯罪学、社会学、心理学、哲学等学科的理论和方法对黑社会性质组织及犯罪的概念、特征、类型和我国刑法关于黑社会性质犯罪的有关规定和我国目前青少年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现状和特点进行了简单的阐述;对青少年黑社会性质犯罪的成因和预防措施进行了进一步分析,从青少年自身、家庭、学校和社会这几方面去探索我国青少年黑社会性质犯罪增多的原因,从而在立法、司法、学校家庭教育和社会综合治理等方面找到适合我国国情的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