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全球化时代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于供应链的整合能力,即围绕着核心产品的供应商、制造商、物流与销售商之间进行的跨时空边界的无缝对接,这使得全球整合供应链模式已经成为IBM、苹果等大型跨国企业发展的主导趋势。其整合的实质是所有成员以其自身拥有的核心能力(主要表现为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加入到整个供应链中,通过知识传播、溢出与授权许可过程实现整个供应链的增值,从而达到所有成员“共赢”的目的。维系这种整合的纽带是基于契约的法律关系,而其核心问题在于如何界定与处理复杂的专利权许可与知识增值的关系。国外成功实践经验就是采用了以提高供应链知识共享性为目的的技术专利化与专利标准化的路径,这业已成为全球整合模式共同遵循的游戏规则。然而由于各成员存在着商业的机会主义倾向,使其实施过程包含博弈关系,即在整合过程中一些企业(特别是盟主)会利用专利的排他性通过专利标准化以及对标准的垄断来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这就使得其法律关系更为复杂。为此,本文在研究全球整合供应链的专利法问题中选取了专利与技术标准的冲突为视角研究法律关系及其构建问题,其意义在于(1)针对全球整合供应链模式中专利法核心问题,拓清其本质、内在机理与法条规范;(2)通过分析各国整合的法律模式与做法提出对我国的启示与借鉴;(3)针对我国相关专利法律制度的现状,提出完善我国法律缺陷以解决我国企业的法律实际问题的建议。综合运用系统分析、比较研究及实证研究等方法,首先分析了全球整合供应链模式的本质、发展过程中的存在法律问题,提出该模式的法律关系核心是围绕着代表企业自身拥有的核心能力的知识以及知识产权为基础的价值增值过程的专利法问题。通过对它的要因以及法律关系的研究来理清它的内涵,并结合当前的专利法律制度国际化这个大趋势,分析了我国供应链企业所面临的挑战。其次,针对全球整合模式的专利法问题提出了专利与技术标准的融合及其冲突性的法律命题,分析了专利与技术标准的融合及其冲突性的演进模式、产生的主客观原因及其机制,并特别研究了技术标准下的专利权滥用行为样态。再次,系统地分析了国际条约对权力滥用的原则性规定以及各国根据不同国情对该核心法律问题的相关立法经验,通过对这些经验的共性和差异性分析,提出了我国相关法律中存在的问题。最后,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以及国家专利战略的总要求,从法律实体及法律程序两个方面提出了适应国际化环境的专利法、反垄断法、标准化法及程序监管的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