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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传统的学术研究中,针对先秦宇宙观的讨论以天和人为主要研究对象,而对地却少有涉及。大地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基,对土地的占有和支配是一切政治活动的根本目的。我们可以看到,先秦时期的知识分子阶层对大地认识处于不断深化的过程,逐渐形成了层次多元,内容丰富的地观念。文章对地观念在先秦时期的研究主要包括两个层面,其一是人们对实在大地的空间、方位的具体认知;其二则是人们对作为一种抽象观念的,与“天道”、“人道”并列的“地道”的哲学思辨。先秦时期地观念处于动态的发展进程。原始社会时期,人们虽然形成“十”形的方位指向,但大地对先民而言只是情感认知下的一种“行动空间”,这种认知并不包含理性的思考。殷商时期,抽象空间观念产生,人们区分了具体的“四土”方位指向与抽象的“四方”空间想象,并形成“亞”形的大地形状认知。西周时“四土”与“四方”、“四国”都成为了抽象的空间概念,统治者根据政治、血缘等关系建立起以“五服”为代表的同心式政治疆域结构,具有严格的等级序列和强烈的政治倾向。春秋以来,“中国”、“九州”、“四海”等以华夏文化为中心的土地观念逐渐形成,对华夏文化的认同成为人们划分土地疆域的重要方式。在春秋以前,由于宗教、政治因素对人类思维方式的影响在不断加强,所以地观念的发展过程就是人们逐渐脱离对具体土地观察,转而对抽象空间进行理性建构的过程。春秋之后,在礼崩乐坏,诸侯征伐的社会状态下,血缘、族群共同体功能减弱,对华夏文化的认同成为区分中国与诸夷的主要标志。“地道”在不同宇宙结构中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地道”是先哲们对大地内在属性和秩序的认知,在天、地这个二元结构中,先哲们对“地道”特征主要做出四个方面的解读:首先,阴阳交通观念已经影响到了人们对宇宙的认识,阳配属天、阴配属地,天地之间相互交感而生万物成为诸家学派普遍认同的思想观念;其次,因为土地具有生养、承载万物的外在表象,各家学派由此总结出大地柔顺、谦虚、宽容等内在特征;再则,先秦时期“天尊地卑”的观念最早是由人们对天、地高低、上下位置的观察而得出,后应用于人类社会就成为一种支配和服从的伦理秩序;最后,“地方”观念最早可以追溯至原始社会,“地道方”既是人们对大地形状的认知,又是大地法则具有稳定性的表达。随着人被纳入了宇宙观之中,二元对立的宇宙秩序由此变成“天道”、“地道”与“人道”三位一体的“三才”结构。在“三才”结构中,“人法天地”是先秦诸子的共同认识,知识分子们既强调人需要效法“地道”无私、宽广、柔顺等美好品德,在社会治理方面又因大地运转规律具有稳定性,提出根据“地道”法则在人间建立起相应的社会秩序。与此同时,先哲对大地的重视也深入到了社会实践层面,土地资源的优劣、地理环境的好坏对中国古代的农业生产、战争成败、国家建设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总体而言,在“二元”宇宙向“三才”体系转化的过程中,“地道”与“天道”对立性逐渐减弱,源于“天、地”二元宇宙观中的“地道”的自然属性和其恒久不变的运转规律开始被主观选择,大地的自然属性转化为人文属性。对大地的认知与解读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春秋战国时期知识分子谋求政治话语权的手段,也是他们重构社会秩序的理论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