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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企业的存在性,现代企业理论倾向于用市场存在交易成本来解释,我们认为对一种事物存在的解释应该从两方面进行,事物的内部和外部,对于企业的存在同样亦不例外。
交易成本说从企业外部求解,仅仅是给出了问题答案的一部分,完整的答案需要在交易成本的基础上“分析内部”(G·C·阿奇博尔德,1996)。本文正是基于这样的思考,通过梳理既有文献关于企业自身的组织特性,构建了“组织比较优势”这一概念,这里“组织”是对企业而言,“比较”一词是在自给自足、企业和市场三种满足人类需求的方式中权衡得出,分析上更加强调企业与市场的比较意义,因此,在概念的内涵上“组织比较优势”可以理解为在同样的成本约束下,企业会有相对较高的产出;我们进而提出企业具有双契约结构特征,是要素契约和产品契约的联结体,这使得它在形式上与市场能够区别开来,我们认为对企业的“双契约”描述是本文的创新点之一。在这组概念的基础上我们得出:企业是一种组织生产机制,是基于组织比较优势的双契约结构。并在这一逻辑框架内尝试性地解释了企业的边界问题。
论文由四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追述了企业理论的发展历程,综述的重点放在那些有关企业自身特性的文献上,指出对于企业的存在性这一问题,既有的解释是不完整的,需要补充;第二部分通过解释构成企业组织比较优势的根源性因素:分工经济、协调经济、规模经济和创新经济,构建出一个简单的理论框架:企业是一种基于组织比较优势的双契约结构;组织比较优势的强弱,会直接反映在要素契约和产品契约的定价上,而契约价格的变化影响两张契约的结构和容量,并最终决定了企业的规模变化;对构成“组织比较优势”各因素进行分析时,我们不只是简单的重述了既有的观点,而是有所延伸,例如在解释分工因素时,我们区分了基于简单劳动复杂劳动的分工对于组织比较优势的不同影响;在分析创新因素时,我们扩展了企业创新的内涵,视企业创新是一种组织创新,具有自身特性,而不接受将创新与企业家等同的流行观点;第三部分是对第二部分所作结论的例证检验,通过建构一个企业简化的演变过程,对论题作了简单证明;第四部分在基本肯定以上结论的同时,指出了这一分析框架在理论和实践上的局限性。
本文基本属于纯理论工作,注重理论的逻辑和创新意义,对于相关分析的前沿理论,没有系统的展开,以讲清企业的存在性为界限,点到即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