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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面对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和国内外市场需求不足,困扰我国经济发展的矛盾,我国及时出台了以积极财政政策为核心的宏观经济政策。积极财政政策的主旨就是要刺激经济增长、恢复经济活力,但该政策是否真正有效,不在于公共支出是否直接拉动了GDP的增长,而在于政策在实现政府目标的同时,是否提高了经济的内在效率。
作为一种反周期的宏观政策,积极财政政策的运用的确可以提高经济的内在效率,增进社会福利。相对于波动更大的经济周期而言,平滑经济周期的经济能显现出一种更高的效率。经济形势越稳定,企业的心理预期也就越稳定,他们之间达成一致契约更容易。但是,由于摩擦的存在,理想状态的财政政策目标并不是总能达到,经常会出现财政政策目标偏离社会目标的现象。积极财政政策是一柄双刃剑,在刺激经济的同时也会带来一些负面效应,我们称之为积极财政政策风险。非但中国如此,世界上其他国家也有类似的经历,只不过积极财政政策风险的具体表现形式不同而已。
本文正是沿着这样一条思路,运用经济学原理,总结五年来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经验,分析积极财政政策的风险及其原因,以期为防范和化解风险提出一些看法。
本文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积极财政政策的理论演进,以及我国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背景、主要举措和实施效果。
政府和市场一样,政府也有失灵的时候。积极财政政策从出台到实施的整个过程都有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本文的第二部分就是从理论上分析这些制约因素对积极财政政策的影响,从而说明积极财政政策风险的根源。
如果积极财政政策不是在公共框架内运行的话,则不利于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就会产生体制风队。我国扩张性的积极财政政策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的地方主要在于我国广泛运用国债作为融资方式,以国债投资作为经济调节手段,尽管国债投资取得了不错的经济、社会成效,但我们也必须要认识到国债工具的不当使用会带来风险效应。积极财政政策体制风险与国债风险的具体表现形式构成了第三部分的主要内容。
作为相机抉择的财政政策无论是扩张性的还是紧缩性的,都不可能被长期使用,因而我国积极财政政策也存在淡化与退出的问题。由于不存在持续使用的条件又不能彻底退出,毕竟我国经济在许多方面还离不开财政的支持,所以积极财政政策应采用逐渐淡出的方式,不会致使经济因财政支持的突然“撤伙”而遭受重创。同时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国债发行与流通机制,从体制上防范和化解积极财政政策的种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