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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全球范围内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日益高涨的环境保护要求直接冲击着GATT/WTO多边贸易体制。于是,在GATT/WTO法律体系中产生了大量与环境有关的例外条款,允许成员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为了环境保护的目的实施违背多边贸易体制基本原则的限制措施。GATT20条(b)款和(g)款被认为是与环境保护关系最为密切的条款,因此被学界称为环境例外条款。GATT/WTO的争端解决机构在解决环境与贸易争端的实践中通过对环保条款的解释,为其适用设定了严格的条件。但因环境问题的跨国性,环境条款本身的含糊性使得环境例外条款的适用困难重重。在GATT时期和WTO时期发生的贸易争端中,诸多争端均涉及环境例外条款,对环境例外条款适用的研究对于在自由贸易和环境保护间求得平衡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共分为三部分,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侧重于对GATT20条环境例外条款适用的理论分析。从适用的目的出发,逐一分析了适用的程序条件和实质条件。为防止条款的滥用,对环境例外条款适用的限制就必不可少,包括最惠国待遇的适用限制、国民待遇的适用限制、程序正当和透明的适用限制、措施“必要性”的适用限制、协商解决争端的适用限制和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待遇的适用限制。第二部分是本文分析的重点,通过对GATT20条环境例外条款在WTO时期适用的典型案例的实例评析,对环境例外条款的真实内涵和变化,以及在实践中的应用规则进行了阐释,并对环境例外条款的未来发展趋势进行了探讨。第三部分是通过前面两部分的分析所得出的成果,将环境例外条款的适用依据上升到法理学的高度,分析了环境例外条款适用的价值,认为平衡环境保护与贸易自由乃是环境例外条款的核心价值所在。本文研究的目的最终是为对我国的相关实践有所裨益,文章最后从发展中国家的角度阐述了我国对由环境例外条款所产生的绿色壁垒所持的态度,并对我国在环境例外条款相关诉讼中的具体应对进行了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