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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抵押贷款证券作为一项金融创新产品在发达国家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作为金融领域一个重要的衍生产品,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成了令人瞩目的焦点。我国首单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产品——“建元2005-1”是由中信信托做为信托机构,建设银行作为发起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试点证券。然而要推动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发展,现金流的准确预测成为我们研究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首要问题。住房抵押贷款提前偿付的出现直接影响现金流的合理预测,所以本文就以住房抵押贷款提前偿付以及治理作为主要的研究问题。本文以住房抵押贷款价值为研究主线。提前偿付对住房抵押贷款价值产生直接影响,从而需要进一步掌握提前偿付的特征,提出如何预测提前偿付并对其进行管理。首先分析国内外住房抵押贷款提前偿付的现状,提出影响我国住房抵押贷款提前偿付的因素,同时比较国内外提前偿付的差异;其次证明征收违约金的合理性。违约金作为弥补提前偿付给银行带来的损失在国外得到了广泛的应用。02年5月,上海八家银行联合声明推出提前偿付违约金,这一举措引起了很大争议。征收违约金是否可行?本文通过贷款银行征收违约金与否与借款人的博弈、以及银行间征收违约金与否展开银行间的博弈,来证明征收违约金的合理性;再次,通过数据研究来说明提前付款对商业银行造成的损失,以及不同时点提前偿付对商业银行的影响,提出对违约金的差别定价。通过经验模型预测现金流的变化,以及提出如何有效防止提前偿付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