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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要“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资金无疑是众多要素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时,延续了近年来的农村金融改革发展政策,提出“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这是对农村金融发展提出进一步的要求和目标。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通过增加农村收入、最终促进农村经济增长无疑是当前中国政府发展农村金融的政策目标。包括农村信贷市场在内的市场体系的有效和完善是实现农村收入增长的保证。中国农村金融领域内的改革一直在进行,但是仅仅从制度和管理体制层面的改革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农村金融市场,中国的农村金融市场仍是一个低效率的市场,处于发展的初期。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情况相类似,中国农户也面临着较为严重的正规信贷约束。农村金融供给不足和严重的信贷约束正是农村金融市场失灵的具体表现,而农村金融市场失灵的主要原因是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交流不充分。同时,与城市金融机构不同,农村金融机构面对的是分散的小规模农户和大量的农村中小企业,高交易成本、缺少传统的抵押物等特征使得农村金融市场不同于城市金融市场,农村金融市场的特殊特征很大程度上加剧了信息不对称。农村金融服务的特殊性,决定了农村金融机构必须进行针对农村经济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
2008年10月,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农村金融体制”、“鼓励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等成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途径。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8年10月提出《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意见》,要求“创造和发展一些适合农村实际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和完善涉农金融服务新机制,不断满足农村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农村金融创新成为解决农村金融长期难以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的改革方向,更是目前理论研究和实践领域中关注的焦点。
尽管理论研究表明,农村信贷市场失灵的原因主要是信息不对称。然而,国内学者对该领域的研究由于研究技术、研究手段的局限以及对市场失灵引起的信贷配给概念界定的差异,得到的研究结果还不能充分、准确地揭示信贷市场失灵的现状,引起中国农村信贷市场失灵的原因也仍有待在实证领域内得到进一步的证实,解决引起市场失灵的原因正是农村信贷市场创新的方向和目标。而正是由于对这个基本问题的研究不够充分,研究者对当前农村信贷市场中的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研究更多的是以单一形式的研究点的形式,不同的研究者研究不同形式的创新产品和服务,分析创新的方式及其绩效,其主要不足在于对农村信贷市场创新依据的研究未形成足够完善、系统的理论基础,同时对于这些研究点未进行高度的概况和抽象,寻找这些不同形式的信贷创新背后的共同点,完备的理论分析体系和框架仍未形成。
本文遵循着解决发展经济学和信息经济学揭示的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引起的“农村信贷市场失灵”这一主线,以国内外典型的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案例为研究对象,探究农村信贷市场创新的微观基础,提炼农村信贷市场创新背后的逻辑主线,为发展和完善农村信贷创新机制,在更大范围内和更高层次上全面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提供理论基础和政策建议。全文共分为8个部分,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结论如下:
研究内容一:农村信贷市场失灵的宏观和微观表现
农村信贷市场失灵的宏观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农村正规信贷部门供给效率低下且难以满足不断变化的金融需求,即农村信贷市场供需失衡,信息不对称和高交易成本使得正规金融机构不愿意服务于农村信贷市场,因此,我们可以观测到的现象如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网点不足、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农村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率较高等;二是农村信贷市场长期存在两个分割的部门--正规信贷部门和非正规信贷部门(民间融资),非正规信贷部门存在着收集和处理借款者信息的天然优势,从而在正规信贷部门无法有效配置资金时以各种形式广泛存在于农村信贷市场中。
农村信贷市场失灵的微观表现为农村信贷市场中的微观经济主体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本文主要研究对象为农户)面临着严重的信贷配给。本文集中研究了信息不对称的四类非价格配给机制--数量配给、交易成本配给、社会资本配给和风险配给。基于直接诱导式询问的方法设计的调查问卷,较为准确地考察了农户面临的不同的信贷配给机制。利用江苏金湖、泗洪等地农户样本调查数据,本文发现需求型信贷配给(交易成本配给、社会资本配给和风险配给)的农户占比为18.77%,供给型信贷配给(数量配给)的农户占比为14.95%,因此,非价格配给的农户占比占到样本农户总数的33.72%。考虑到有效信贷需求(扣除不需要贷款的农户),非价格配给的农户占比为52.86%。
研究内容二:农村信贷市场失灵原因的实证分析
研究表明,户主受教育年限、农户是否为种养大户或者个体工商户、农户家庭总收入、工资性收入以及区域金融资源供给状况均显著影响农户信贷配给的发生概率。进一步深入分析正规金融机构对不同农户采取差别化信贷配给机制的影响因素时发现,农户生产的特征(种养大户或者个体工商户)能够显著降低其面临的交易成本、风险或者社会资本配给的概率;耕地规模较大的农户受到各种信贷配给的概率均显著较低;工资性收入越多的农户受到交易成本、风险或者社会资本配给的概率也越低;以往的贷款经历使得农户和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相对较为对称,受到非价格配给的概率也较低,但是却增加了数量配给的概率;社会资本越多的农户受到数量配给的概率越高,反映了农村信用社未能有效开发利用农户的社会资本,但是社会资本却能降低农户非价格配给的概率。
研究内容三:农村信贷市场创新的路径分析
本文研究的重点在于如何通过缓解或降低借贷双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进行农村信贷市场创新。研究的思路分为两部分:一是基于借贷双方之间的信贷机制和信贷产品的创新,二是在借贷双方之间加入中介组织(包括信息中介和风险中介)之后的信贷制度创新。首先是信贷机制创新,着重分析小额信贷的核心机制--小组贷款机制中的社会资本在修正农村信贷市场失灵中的作用,利用江苏泗洪地区联保贷款小组的微观调查数据,实证分析不同贷款小组中的社会资本对贷款小组还款表现的影响,研究发现,衡量社会资本的变量中社区内组织团体活跃程度、家族网络强度以及信任模式较好地解释了不同贷款小组在还款表现方面的差异。同时,对违约者的处罚--社会约束也可以对借款者行为进行有效的约束,小组贷款成员的同质性也是成功的贷款小组的要素之一。同时,社会资本发挥作用存在其有效的边界,社区内部化的特征非常明显.其次是信贷产品创新,集中于研究如何利用基于“硬信息”的交易型信贷技术和基于“软信息”的关系型信贷技术来降低农村信贷市场中信息不对称以及信贷技术在农村信贷市场中的适用性。最后是信贷制度创新,不完备市场中普遍存在的中介治理市场为本文的农村信贷互联制度研究提供了思路,按照中介机构承担的功能的不同,本文将农村信贷市场的中介机构分为信息中介和风险中介,利用机制设计理论,从理论上探讨了对信息中介和风险中介与金融机构之间激励相容的条件,寻求对中介机构合理的补偿方案。在借鉴国际上成功的信贷互联案例基础上,本文设计了中国农村信贷互联制度的框架和构建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