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付款股权转让合同解除的法律适用研究

来源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xiangqi520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当履行分期付款股权转让合同出现阻碍时,合同解除制度是一种重要的救济手段。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大量关于分期付款股权转让合同的解除纠纷,但如何解除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中并无有关规定,司法实践中的相关判决也是各式各样,裁判观点存在一定分歧,导致能否参照适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解除分期付款股权转让合同存在争议,不利于对股权转让双方当事人、公司、股东、外部第三人等权益的保护,也不利于在司法实践中树立司法权威。为了厘清分期付款转让合同解除参照适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探讨分期付款模式在股权转让领域的具体应用,本文研究了分期付款股权转让合同的解除对《民法典》第634条的参照适用问题,并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讨论。首先从解除分期付款股权转让合同的司法实践现状出发,分析第67号指导案例的基本案情、裁判要旨。接着分类讨论司法实践中法院对能否参照适用存在的分歧,并将案例分为支持与反对参照适用《合同法》第167条这两个类型,而且对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进行分析与归纳,研究法院参照或不参照适用《合同法》第167条解除权规定的理由,并总结出实践中参照适用《合同法》第167条进行解除存在的三个主要问题,即参照适用的行使依据、行使条件以及限制参照适用的具体情形。其次研究分期付款股权转让合同的解除能够参照适用修改后的《民法典》第634条的解除权规定。在《民法典》编撰实施的背景下,首先分析《合同法》第167条与《民法典》第634条的衔接问题,《民法典》第634条对《合同法》第167条进行了修改,增加了催告要件,变更了规范目的,平衡了买卖双方的利益,弥补了法律漏洞。但《民法典》第634条的修改并没有解决实践中存在的分期付款股权转让合同的解除能否参照适用《民法典》相关规定的问题,故有必要对该问题继续进行讨论。接着分析指导案例的裁判观点,指出其裁判理由部分存在的三个方面的逻辑错误问题,即限缩《合同法》第167条的适用范围、混淆《合同法》第167条的价值立场、错误地否认有体物买卖合同与股权转让合同之间的实质相似性。本文分别从《民法典》第634条的适用范围不应有所特别限制、《民法典》第634条的价值立场为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有体物买卖合同与股权转让合同具备实质相似性等方面论证能够参照适用《民法典》第634条的相关规定解除分期付款股权转让合同。最后再分析参照适用《民法典》第634条法定解除权的具体行使条件,即分期付款股权转让合同要先满足“标的物股权先行交付”、“分三期以上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未支付到期价款达总价款五分之一”这三个实体要件,且股权转让人须对股权受让人履行催告程序要件,在上述行使条件都满足的情况下,股权转让人才能按照《民法典》第634条的规定行使法定解除权,而且这四个要件的行使具有阶层化顺序的要求。最后,分析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排除分期付款股权转让合同的解除参照适用《合同法》第167条的具体案例,从而研究限制分期付款股权转让合同的解除参照适用《民法典》第634条的具体情形。此时总结出实践中相关案例存在的阻碍分期付款股权转让合同的解除参照适用《合同法》第167条的特殊情况,即买受人实质性介入公司经营、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涉及对外部第三人的影响等。再结合解除分期付款股权转让合同的谦抑性,得出期限利益丧失条款的优先适用、通过股东会程序进行表决、通过整体利益进行衡量这三条限制参照适用《民法典》第634条的具体路径。
其他文献
作为数字技术时代诞生的新型文化产品,影评类短视频对社会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这种二次创作作品却面临着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法律风险。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是平衡著作权人与二次创作者之间利益的天平,也是判定影评类短视频创作行为侵权与否的标尺。然而,由于我国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存在开放性不足以及相关概念外延模糊等问题,使得影评类短视频创作行为的著作权合理使用认定存在争议,阻碍了影评类短视频行业的
学位
随着工业革命的推动,人类对自然资源的消耗日益增多,越来越多无节制、非理性的经济开发活动对周边环境造成了很大的危害,环境犯罪不再被简单地视为行政法意义上的秩序违反。环境犯罪的危害行为专业性很强,具有比较复杂的因果关系,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也十分严重,对该类犯罪行为人罪过的证明难度十分困难。为解决上述问题,英美法系发展了一种全新的责任类型——严格责任。这一特殊的责任类型可以减轻起诉方在对污染环境行为人的证
学位
现行民法典并未明确规定股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有学者认为,股权本质上属于一种财产权,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股权仅登记于一方名下只是为了满足现行商事登记制度的需要,不影响夫妻双方对于同一股权的行使。然而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权不应归属于夫妻双方,对于股东资格应当严格依据商事外观主义原则进行判定,只有登记股东才能行使股权,配偶不得行使股权。通过上述分析可知,在股权权属和股权行使问题上,适用不同的
学位
公司董事勤勉义务认定标准的研究因时代的变革已变得迫切起来。从2005年勤勉义务纳入公司法以后,确实实现了从无到有填补概念空白的作用。但在纳入公司法之后,董事勤勉义务制度在经过14年的司法实践过程中,基本以扮演忠实义务“影子”的角色而存在。这主要体现在司法实践的裁判文书中,法官往往将勤勉义务绑定在忠实义务后使用,基本上并未在认定勤勉义务上进行有关标准的说明。即使面对只涉及勤勉义务问题的纠纷,判决中往
学位
违约方合同解除权是我国《民法典》确立的一项新制度,在《民法典》制定的过程中几经删改,最终确立,虽然其在理论上仍存在争议,但作为一项已经确定的制度,我们有必要对其作出进一步的解释分析,以便在司法实践中更好的适用。文章的第一部分,以违约方解除权的发展和确立过程为脉络,对违约方解除权的相关理论争议进行梳理,说明违约方解除权存在之正当性的理论基础,并进一步道出违约方解除权应定性为一项救济制度,是一种形成诉
学位
电子商务和电子医疗行业的兴起、各类新型产品对个人信息的收集与利用,无一不引发大众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担忧。而随着大数据处理技术的更新,个人信息利用场景的增加,个人信息的财产属性越来越凸显,使得个人信息更加容易受到侵害。《民法典》将个人信息规定于人格权编,《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的公布,都是对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完善,但均未对侵害个人信息的侵权责任做出详细规定。本文主要分为三个部分,首先是解决个人信息
学位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款规定了在劳动者出现“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时,企业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我国过错性解雇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法律规定不完善,对严重违纪之审查无具体规定。法官裁量案件无一定之规,故裁判不一现象屡有发生,其所引发的群众疑惑日益严重地影响到了司法的权威性和劳资矛盾的解决。故此,结合相关司法案例对法院在个案中应如何审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进行研究具有现
学位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人类对生物医学领域的探索也不断深入,基因编辑技术自问世以来,就给人类带来无数利好消息,被广泛应用于农作物改良、家畜品种改良等各种生物研究领域,尤其是医学领域,基因编辑技术因其对基因独有的精准定位和修饰的功能,解决了不少医学领域的疑难疾病。正因为如此,为了在医学上取得突破性进展,以黄军、贺建奎为首的科研人员就将目光转移到了人体基因编辑上来,2018年,世界首例基因编辑婴儿的诞
学位
在2013年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党中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一文,做出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了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方向,即二者相适应,而二者相适应的前提和基础则是事权和支出责任的法治划分。除政策背景外,义务教育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法治化这一论题的价值还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的矛盾:首先,义务教育在经济学理论中被界定为准公共物品,并极易发生社会效益外溢的现象,这
学位
专利制度可以促进发明和创造,推动技术发展。我国专利法自1984年颁布以来,分别在1992年、2000年、2008年、2020年进行了四次修改,专利制度在不断完善。随着技术的发展,专利申请数量逐年快速增长,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亦逐年增加,为了解决愈发复杂和争议激烈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一些规则亟待完善。在专利侵权判定中,要确定被诉技术方案是否构成侵权,应当以权利要求书确定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进而判断被诉行
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