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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是一种行为,基于其行为本身的特征使得分配行为具有差异性,分配差异的客观性,合理性以及价值性决定了分配差异的必然性。因分配行为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决定分配是一项权利,因而必须具有正义性的特征,由此可知分配差异过大或过小,都不利于分配行为的有效进行以及分配行为社会效益的实现,在确定分配差异性必然存在的前提下笔者希望探寻分配差异的合理限度以促进分配行为的有力有效进行。分配是一主体按照一定的标准将自己的所想见之于另一方的行为,是建筑在不平等的关系上的,其本身的特点决定了其具有一定强制性,若失去控制会走向偏颇,这就需要通过权力予以保障,即相关法律的介入。为保障市场机制最大化发挥效用,法律对分配差异的调整主要集中在再次分配中。再次分配过程中财税法起到了重中之重的作用,财税法本身与经济政策联系最为密切,其对合理调整分配差异有重要的引导和控制作用。以财税法为视角对分配差异合理限度的解析更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本文从三个部分来论述合理分配差异的财税法思考:第一部分论述了分配差异的必然性。分配行为是基于资源的稀缺性以及人类社会的秩序性而产生的,分配从一开始就必然存在差异,这一部分笔者通过对分配差异的客观性、合理性、价值性的分析论证分配差异具有必然性。第二部分论述了分配差异的合理性与合法性的价值判断问题。以是否有利于经济发展、是否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以及是否合目的性为衡量标准,最终得出在在分配差异的价值位阶上,合理性应优于合法性。第三部分论述了财税法视角下的具有差异特性的分配。这一部分是本文论述的重点。这一部分分为四个层面:财税法与分配差异的联系,财税法对分配差异的影响,财税法对分配差异合理限度的作用以及财税法与分配差异的未来。分配差异合理限度的分析主要从“理”和“度”两个角度进行,通过对四个层面的逐步递进论述分析合理限度的分配差异所在及财税法对其起到的积极作用,希望对日后财税法的发展及分配差异的合理走向起到良好的理论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