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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猛发展,对外直接投资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中国一度成为跨国公司青睐的对象。在跨国公司越来越多的参与东道国政治、经济的同时,其企业社会责任问题逐渐受到人们的关注。特别是近年来,跨国公司频繁地被曝出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经营缺陷问题、污染东道国环境、侵犯劳工权益等种种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现象,监管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的践行已经被我国政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然而,由于政府监管体系尚不完整、不深入和不成熟,同时存在大量跨国公司向政府监管部门进行贿赂逃避社会责任的“寻租行为”,跨国公司社会责任在母国东道国“两套标准”的情况仍然存在。鉴于这种现状,研究如何让我国政府有效地对跨国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监管显得尤为重要。本文正是以“市场失灵”理论为主要依据,将政府监管引入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研究的框架中。运用定性分析和比较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构建东道国政府与跨国公司的动态博弈模型,并考虑完全信息和跨国公司出现贿赂东道国政府“寻租行为”后的不完全信息两种状态,比较政府选择监管和不监管状态下二者不同的预期收益情况,从而得出东道国政府与跨国公司在社会责任践行中的最佳应对策略。鉴于“监管悖论”的考虑,又运用成本——收益曲线来分析政府监管力度的影响,确定政府监管的最佳边界。最后,本文通过与发达国家如瑞典、美国、英国在政府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先进经验的比较分析,总结出我国在政府监管方面的不足,从而给出今后如何更好促进跨国公司社会责任践行的对策建议。经过理论阐述和模型构建,最终得出以下几个结论:(1)完全信息状态下,跨国公司践行社会责任的最优概率与东道国惩罚力度、政府监管的落实概率、跨国公司不履行社会责任给东道国带来的利益损失成正向关系,与政府的监管成本成反向关系。政府最优的监管概率与跨国公司的生产成本、政府采取监管时对不履行社会责任的跨国公司惩罚能实现的概率和收益、跨国公司不履行社会责任的经济效益以及跨国公司的折现因子五个因素有关。(2)不完全信息状态下,对跨国公司寻租行为的处罚与对政府监管行为的普遍激励相结合,才可以促使跨国公司采取相对言行一致的行动。(3)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监管的最佳状态为政府监管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的一点,并受东道国政府监管的深度和宽度所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