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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农村公路快速发展,各级政府在加强农村公路供给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实现,并且关注其在农村公路供给管理中社会作用的发挥。那么,在目前状况下,地方政府在农村公路供给管理中有什么职责作用,这些作用的发挥现状如何,对地方政府在农村公路供给管理中的作用应有怎样的评价,这直接影响农村公路的有效供给以及地方政府的绩效,因此,对于地方政府在农村公路供给管理中作用的评价研究显得日益重要。本文结合农村公路供给管理过程,从西安市地方在农村公路供给前期的资金主导作用、供给中的相关利益协调作用、供给后养护管理的监督作用三个阶段进行分析,通过理论和现实的对比分析对西安市地方政府的作用进行评价,接着通过建立指标体系对西安市地方政府的整体作用进行综合评价。最后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西安市地方政府在农村公路供给管理中有效发挥作用的建议。通过研究主要得到如下结论:(1)西安市地方政府在农村公路供给前期资金筹集中的主导作用有待提高,从目前资金的状况来看地方政府没有能够充分调动市场和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市场融资在农村公路供给资金筹集中所发挥的作用还比较小。(2)西安市地方政府对供给过程中利益主体的协调作用水平比较高,不管是从调研问卷的满意度还是从协调指数分析来看,地方政府的协调作用发挥的比较好。(3)西安市地方政府在农村公路供给后养护管理中的监督作用和理想值有一定差距,虽然能够使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得到发展,但是目前的监管机制缺乏第三部门以及群众的监督,使监督作用的发挥缺少力度。(4)从总体上说,西安市地方政府在供给前期的资金筹集、相关利益协调、供给后养护管理三个阶段的作用能够较有效的发挥,使得农村公路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是农村公路的供给管理是一个复杂的机制,地方政府在农村公路供给管理中作用的发挥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