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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转型期的城市治理过程中,城管执法人员与流动商贩间的矛盾是由多重因素造成的。城管人员的暴力执法与流动商贩的暴力抗法构成一对尖锐的矛盾,它严重背离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危及到社会稳定和干群关系,进而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破坏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要创建一个文明的城市,为社会公众营造良好的生活空间,离不开城市管理,更离不开城管执法人员。他们履行对市政环卫、园林绿化、工商行政、道路交通等方面进行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责,纠正城市生活中的种种“不规范”。同时,转型期的中国,由于多种因素影响产生了特定的弱势群体。为谋取生计,他们“不规范”地进行小本经营,不惜与城管执法人员进行对抗。近年来,我国许多城市都出现了城管执法难的问题,围绕城管发生的冲突,从数量到强度,都呈上升趋势。
城管执法从1997年试点工作开始经历了四个阶段的发展时期,在探寻治理方式的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改革管理体制。本文从理念层面提出“以人为本、和谐执法”,完善执法队伍;从制度层面提出“推进立法进程、加强监督、改革体制”等等;从技术层面提出“城管执法程序流程再造”,转变管理思路,创新执法流程。
流动商贩的出现绝非偶然,有很多因素促使他们在对待执法时抱有逆反心态、采取反抗行为。在城管执法过程中要正视这一群体的客观存在,给予他们充分的尊重,用“以人为本”的理念改善社会保障制度,努力为他们提供就业机会,改善就业机制。
上海、南京、北京等城市对流动商贩“解禁”的案例说明了由“禁”改“限”在我国的可行性。国外城市“商贩自治”、“社区自治”等先进治理经验也给我国城管执法以启示:在当前,努力发展并完善中国特色社区自治;在未来,促进流动商贩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