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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和新农村建设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十分重要的成部分。生态文明超越以往一切文明形态,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而人与自然的和谐正是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要求。新农村建设也同样必须符合人与自然,人与人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本质属性要求。生态文明和新农村建设有着十分紧密的关系。本文首先对生态文明和新农村建设的理论概念进行了阐述。并对生态文明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进行分析,指出生态文明是新农村建设的内在要求;新农村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二者有机统一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中。其次,通过调查分析探讨了目前湖南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并在分析湖南农村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基础上,深入分析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当前湖南农村的生态状况一方面是生态破坏严重,水土流失,土壤退化,水资源匮乏,生态系统被破坏等一系列问题影响深远。另一方面是环境污染严重,来自农村自身生产生活污染及外部转嫁的污染,双重压力已经使农村环境遭到重大伤害。农村生态文明建设遇到的问题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在:农村落后的生产方式长期得不到改善,农村经济发展十分缓慢,农民的经济收入不佳。在这种条件下,农村发展在经济利益面前,往往选择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而传统GDP对于领导干部的政绩考察方式产生了只重经济片面的发展,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绩观,在这种政绩观的影响下,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被忽视,管理不到位。同时,农民在收入、社会保障和教育等方面也得不到充分保障,只能采取陈旧的方式来维持生存,更不可能形成正确的生态价值观,没有正确的生态意识,农村生态环境在经济利益面前被置于次要地位,给湖南新农村建设造成了很大的障碍。最后,在对湖南农村生态问题及形成原因分析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湖南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几项举措。本文指出只有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以生态文明指导新农村建设,我们才能根本解决农村生态问题。湖南应加大农村经济投入,加强环保力度,发展农村循环经济,重视农村环境保护基础体系建设,多渠道增加对农村环境保护的资源投入,维护广大农民的经济利益与环境权益,使他们更有干劲,更有活力;在生态文明视域下进行湖南新农村建设,要求深化生产方式变革,开创农村发展新思路,还要求全社会更关心三农问题,政府建立生态文明意识,建立合理政绩考察方式,完善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体制与机制;要统筹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发展,使两者形成良性的互动。要依靠农民自身力量建设新农村,就要加强对广大农民生态意识的培养,加大对于农民教育的力度,将农民团结起来,共同努力建设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