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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经济组织的快速发展,有助于解决“小农户,大市场”的矛盾,增加农民的收入。然而我国农业经济组织类型多样,效率差异较大。有些农业经济组织的分配不够科学,严重影响农民增收;必须运用合理的理论进行指导。如何分配农业经济组织的剩余才合理呢?国内外学者对此进行了许多讨论,但是考虑的因素还不够全面。
本文着力构建一个具有普遍性解释力的剩余权利分配模型。通过对交易成本经济学、产权经济学和组织理论的研读,作者对组织理论的研究思路和方法有了详细的了解。在此基础上,作者构建了组织的博弈分析模型,通过分析指出经济组织的剩余权利分配与成员拥有的要素属性有关。通过对前人的研究的归纳演绎,结合经济组织的博弈分析模型,作者找到了影响剩余权利分配的六个因素,并构建了“钻石治理模型”。资产专用性、贡献能力、考核成本以及财富是影响组织权利分配的四个内部因素,通过对组织成员拥有的资产在内部四个因素的特性评分,按照其分值与所有成员的分值之比来确定该成员在经济组织中应当享有的剩余权利。社会文化和政府作为组织外部的影响因素,可以改变组织成员的行为,从而影响组织剩余的分配。
作者实地调研了永康的两家经济组织,分析其成员要素属性与组织结构,从而验证了钻石治理模型良好的解释能力。
最后,作者基于钻石治理模型提出了以下政策建议:第一,要发展多种多样的分配方式,满足组织各成员的需要,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第二,政府要合理安排互补性制度降低组织成员的交易成本,促进农业经济组织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