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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十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人类活动对华北平原地下水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由于对地下水的长期过量开采,诱发了一系列环境地质问题。本文首先利用GMS软件及改进后的Modflow2005程序,构建2000-2010年长序列现状开采条件下的华北平原地下水流数值模型,然后依据以往研究资料和前人研究成果,制定出华北平原浅层和深层地下水环境约束水位,并以此来计算稳定于环境约束水位的华北平原地下水可开采资源量。首先对华北平原地下水可开采资源量进行粗略估算,主要用到了两种方法。第一种方法是根据华北平原地下水开采量组成分析来直接计算环境约束水位条件下的地下水可开采资源量;第二种方法是在现状开采条件的基础上,依据地下水均衡原理计算从现状水位演变到环境约束水位的过程中各均衡项的变化量,从而求得稳定于环境约束水位条件下的地下水可开采资源量。两种方法的理论依据均为地下水均衡原理。根据两种方法分别算出的环境约束水位条件下的地下水可开采资源量范围为150.00~176.00×10~8m~3/a、148.50~166.00×10~8m~3/a,并以第一种算出的结果为基础进行可开采资源量反算。根据地下水均衡原理,并结合前述地下水流数值模型,对初步确定的可开采资源量反算。在多次反算后,浅层地下水位基本回复至浅层环境约束水位。深层可开采资源量在五次反算后地下水位与约束水位的差值不再有明显变化或者变化很微小,两者水位的差值基本趋于稳定;而从六次反算后各区县深层水位与环境约束水位的差(Y_n)和单位面积单位时间的可开采资源量(X_n)呈明显的线性关系,并以此来计算当Y_n为0时—即深层水位和深层环境约束水位重合时,各区县的可开采资源量。经线性反算后,华北平原地下水可开采资源总量为168.74×10~8m~3/a,其中浅层可开采资源量为150.56×10~8m~3/a,相对于现状开采量减少了30.35×10~8m~3/a;深层可开采资源量为18.18×10~8m~3/a,相对于现状开采量减少了15.01×10~8m~3/a。并依据最终反算所得的地下水可开采资源量,对华北平原各省市浅层和深层的地下水压采方案提出了部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