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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文化研究是当代行政管理专业研究的一个重要方向。由于文化本身具有传承性,传统的行政文化将在较长的时期深刻影响着当代行政制度和行政体制改革进程。马克思主义指出,宗教属于历史的范畴,它必然长期存在于人类的文化生活中。如何看待宗教的本质和功能问题,以及如何看待宗教对行政文化的影响,是本文拟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本文从界定中国宗教文化与传统行政文化的定义入手,分析两者之间的逻辑联系。力图以宗教文化对传统行政文化的影响为切入点,探讨在传统行政文化体系中的宗教痕迹。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指出传统行政文化模式的宗教色彩与功用。
中国传统行政文化本身就是经过无数次改造与发展的,从整个国家行政和社会的角度看,存在着主流和非主流之分,其中主流的行政文化思想就是儒家文化体系。它承担了国家宗教的某些职能,这也是中国没有完全意义上的“国教”形态的根源所在。从宗教文化对中国传统行政文化影响的表现方式来看,主要体现在宗教文化对个人与制度两个层面上,其中个人又包括统治者与掌握具体行政执行权力的士大夫集团。本文在探索宗教文化对中国传统行政制度的影响时,将行政制度的定义界定为广义,而非狭义。因为古代的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职能是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混淆一体的,政府的职能较为宽泛。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更加全面的透析宗教文化对中国传统行政文化的深刻影响。
在个体层面,本文重点考察了宗教文化对中国古代统治者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祭祀首领与国家帝王的角色合二为一、谶纬之术为统治者制造舆论铺垫、天人灾异观成为约束统治者言行的依据、集宗教色彩与君主权威于一体的赦令、反映统治者态度的宗教治理政策五个方面;在制度方面,本文重点考察了宗教文化对广义行政制度中的祭祀制度的影响,这是体现宗教特征最鲜明的部分。
最后本文得出了四个结论,明确了宗教文化对中国传统行政文化的深刻影响,肯定了宗教文化在行政文化的形成、变革、发展的过程中占有不可取代的地位,批驳了“工具论”的宗教学研究定势。宗教被历代统治者所控制利用是历史事实,但是并不意味着宗教就是被动受本土主流文化改造的。只有立足于宗教本身来研究历史中的宗教状况,才能更真实地探索宗教文化的社会作用及其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