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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国旅游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发展。旅游市场愈加繁荣,旅游产品不断丰富,旅游新业态不断涌现;旅游产业规模持续扩大,旅游体系更加完善、素质不断提升、功能不断强化;旅游基础设施日益完备,旅游通达条件明显改善,旅游发展环境日益优化。旅游业已经成为我国拉动内需、促进消费的新领域,转方式、调结构的先行军。任何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都离不开成熟、稳定和不断根据新形势自我调整的产业管理体系。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国旅游行政管理伴随着国家对外开放、旅游产业的恢复和快速发展,经历了产生、发展、改革和创新四个阶段,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符合旅游产业特点并且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和体系。但是与我国目前旅游业发展所面临的已经发生变化的内外环境对旅游管理职能的要求在不断增加,原有管理职能尚未真正满足需求的情况下,又出现了新的支撑保障空白,导致旅游公共服务缺失,一定程度上妨碍了我国旅游业的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本文以山东省泰安市为例,对旅游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行了初步探讨和研究。首先,明确旅游行政管理的相关概念,简述旅游行政管理体制的概念、涵义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基本运行职能;其次,介绍泰安市旅游业发展概况及取得成绩,泰安市旅游行政管理体制的历史沿革,泰安市的旅游行政机构设置和管理职能;再次,阐述泰安市旅游行政管理体制职能的运行现状,通过分析得出旅游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泰安市旅游行政管理职能已经难以满足旅游发展的需要;进而分析泰安市旅游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对内产业约束能力不强,指导力度不够,对外协调困难多,话语权少;最后,提出泰安市旅游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对策建议,分别从体制改革方向的选择、旅游行政职能的优化调整、对内指导和对外协调能力的提高等方面进行详细论述,对泰安市旅游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出可行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