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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增发是一种面向少数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的再融资行为,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之后,它成为仅次于IPO的股权融资方式。定向增发作为一种新的融资方式,在近年内得到上市公司广泛的关注与应用。一直以来,国内外的学者专注于对定向增发的研究,主要研究内容集中在定向增发的折价率以及股价效应、公告效应方面。机构投资者是专门进行有价证券投资活动的法人机构,他们大多使用自有资金或从公众手中筹集的资金。在我国,机构投资者主要包括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参与定向增发是一种买入并持有的投资策略,投资者通过一级市场竞价买入定向增发股票,在一年或三年的锁定期后通过二级市场卖出股票,赚取买入卖出之间的差额获取利润。本文站在机构投资者的角度,随机抽取了2006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之间有机构投资者参与的200个定向增发样本进行收益情况分析,结果显示在这段时间之内,超额收益(与同期沪深300指数涨跌幅相比)是显著存在的,高达62.08%且显著不为零的平均超额收益率足以吸引机构投资者参与定向增发。本文采用实证分析的方法对影响超额收益的因素进行了分析,基于此对机构投资者参与定向增发的决策提出了建议。实证结果表明:第一,机构投资者参与定向增发都享有较高的折价率,定向增发的折价率对机构投资者参与定向增发的超额收益有显著的正向影响。第二,定向增发中存在小规模效应,投资增发规模越小的公司越有可能获取超额收益。第三,在定向增发中大股东的认购可能存在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大股东认购比例越大,获得超额收益的可能性越小。第四,高成长性的企业在定向增发中更能获取较高的超额收益。第五,在定向增发中,具有高盈利能力的公司不一定能获得超额收益,因为在定向增发一年的锁定期内不足以看出公司的业绩增长情况。第六,高负债的企业在定向增发中很难获取超额收益,资产负债率高,财务风险大。第七,机构投资者认购首次定向增发企业的股份,解禁后更有可能获取超额收益。相反的,机构投资者认购非首次定向增发企业的股份,市场会在一定程度上识别企业多次定向增发的动机并作出消极回应,获得超额收益的可能性更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