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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产生,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标志。但随着企业经营权、管理权和所有权的两两分立,特别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的两权分立带来了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委托代理的问题。因此,以保护股东权益为核心的公司治理理论应运而生。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生产社会化,传统的公司治理结构日益暴露出其弊端。自20世纪80年代,欧美的发达市场率先发展出机构投资者这一强有力的队伍,使公司治理在原先的“困境”中“突出重围”:同时,机构投资者在提高公司治理绩效、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我国的机构投资者发展较晚,参与公司治理经验不足,在改善公司治理绩效、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作用较为有限。另一方面,有研究表明,机构的投资行为有时也会对公司治理绩效产生负面影响。因此,本文在这种背景下研究机构投资者及其投资行为对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绩效的影响,通过实证模型,研究机构持股比例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并分别研究不同类型的机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绩效的影响、不同行业中机构持股与行业因素的共同影响,以及以证券投资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所采用的方式。
研究得出:机构持股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具有积极的影响作用,这种作用大大超过财务杠杆和资产规模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作用。此外,上市公司所属行业的性质确实会影响公司经营业绩,房地产行业的行业属性对上市公司治理绩效具有显著影响,不过与机构持股的共同作用中,其作用远小于机构持股比例的作用。在众多类型的机构投资者中,证券投资基金持股对上市公司治理绩效的影响最为显著,它们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方式既包括“用脚投票”的被动方式,也有“用手投票”的积极方式,它们已成为影响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的一股积极势力,不但提高了上市公司的绩效,而且改善了上市公司的治理。
在我国机构投资者发展的十几年中,2003年是最为重要的一年,2002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随着2003年QFⅡ的正式引入,也带来了“价值投资”这一成熟理念,而从2003年起,开放式基金的数量开始超越封闭式基金,这种变化对国内证券市场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2003年的这一重大事件对国内A股市场的机构参与度和积极性的提高产生了重要推动。本文研究了这一重大事件的影响,发现,2003年机构持股对公司绩效的影响显著高于对比年份(2009年);这一结果也从另一角度说明,随着政策放开,尽管我国的机构投资者在飞速发展,但是对公司治理绩效影响的因素也越来越多,影响作用也越来越复杂。一方面,由于上市公司有着自己的经营模式,管理层按照自己的方式执行对公司的监管;而另一方面我国机构投资者也才起步不久,其发展理念和自身规模与国外成熟先进的机构投资者还有较为明显的差距,尚有很多地方需要进一步提高和完善。因此,对于国内的资本市场制度建设和机构投资者管理方式,还需要进一步的健全和完善,只有如此,机构投资者才能更好的发挥对上市公司治理绩效的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