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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规模的扩大以及消费水平的提高,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严重环境问题。但是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科学研究起步晚,管理体制比较落后,致使这一问题更加严重。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年产量已经超过1.5亿吨,并且每年仍在以8%—10%的速度快速增长。在我国600多个城市中,已有2/3的城市陷入垃圾包围之中,1/4的城市没有适合场所堆放垃圾,我国已经成为世界垃圾包围城市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在北京,日产垃圾1.83万吨,日垃圾处理能力仅为1万吨,缺口达8000吨。在上海,平均每天的生活垃圾处理量超过1.9万吨,土地资源的有限和稀缺已使垃圾的处理能力达到了极限。西安,作为西北地区的中心城市,近几年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生活垃圾积累速度也非常快,从2005年的3960吨/日,到2009年的4900吨/日,短短4年时间就增加了1000吨/日,随着城市规模进一步的扩大,这一数字还将不断上升。但是,西安市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和管理体系方面则比较传统和落后,采取的是传统单一的收运多少、填埋多少、“重末端处理、轻源头控制”、“重清扫、轻处理”的治理模式,这不仅对于环境造成了潜在的威胁和影响,而且也不利于城市的健康发展。本文在对西安市生活垃圾处理中收集、运输、处理、管理体制和法律政策方面进行现状调研和分析的情况下,提出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阶段所存在的各类问题,并且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在此基础上,从垃圾管理体系的整个全过程出发,提出了相关建议:在垃圾收运层面,提出了合理布局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建立家庭有毒有害垃圾收集体系、垃圾分类体系的建立及其完善的运行机制;多元化引入资金;加速环卫产业化进程,积极引入竞争机制;控制生产型企业垃圾产生指标,零售业参与垃圾回收;灵活利用各种手段,多途径宣传环保知识等建议。在垃圾最终处理方面,提出了建立综合垃圾处理体系;积极试点和推行新型垃圾处理方式;积极建设焚烧处理设施和配套设施;科学规划基础设施,将长期规划和近期规划相结合等建议。在管理体制方面,提出了设立专职城市固体废物管理部门;明确管理目标,划清各部门职责;加快科研进度,加大基层科研机构设置;地方部门与中央部门相一致等建议。在法律政策层面,提出了以建立全过程监督管理的法律体系;制定资源综合利用的基本法和主要方面的单行法;建立与中央相配合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等一系列具体措施,可为相关部门解决这一问题提供具一定操作性的借鉴与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