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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8日召开的十八大提出了要建设“法治国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是将“法治”提到了社会价值的层面,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就“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做出重要部署,强调“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实现“法治国家”的宏伟蓝图,需要普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社会各群体的法治观念,而大学生是建设我国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主力军,因此,大学生的法治观念对实现“法治国家”这一目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社会主义法治观教育是对大学生普及法律知识、进行社会主义法治教育,增强其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社会主义法治教育的核心内容在1995年12月28日由国家教育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司法部合文的《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意见》中有明确规定,即“高等学校的学生,要懂得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了解我国宪法和基本法律的主要精神和内容,充分认识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增强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感”、高等学校法治教育要以培养大学生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为核心”。《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要“增强适应时代发展、社会进步,以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要求和迫切需要的素质教育。要重视培养学生开拓进取、自强自立、艰苦创业的精神;大力加强法治教育特别是宪法的教育。”教育部、司法部等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学校法治教育的意见》也明确指出:“学校法治教育是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是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培养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的重要途径,是施行依法治国的百年大计。” 本文立足于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的研究目的,从调查在校大学生法治观特征入手,分析影响大学生法治观的因素,提出个人对加强大学生法治观教育的一些意见。文章首先厘清与法治观相关的概念,区分与法治一词有联系但又有区别的相关概念,如:法制、法治等。文章第三部分是以天津商业大学在校学生为调查对象进行问卷调查,根据调查结果进行数据整理和分析。随后根据调查分析的结果,总结当代大学生法治观的基本特征并探究其形成原因。最后提出加强在校大学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途径及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法治观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