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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在我国由来以久。近年来,随着国家利率政策的调整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难的影响,民间借贷市场更趋活跃。民间借贷弥补了正规金融机构的缺陷,为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资金来源,推动了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民间借贷自身也在为民营中小企业提供资金的过程中快速发展,规模逐渐扩大,影响日益深远。但是,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有它的两面性,我国的民间借贷亦如此,它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并且在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城乡市场的繁荣,社会就业的有力扩大方面有着重要和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我国民间借贷也存在着其不容忽视的重大弊端。民间借贷由于其自身特点,金融监管部门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监管,少数不法分子打着民间借贷的旗号,从事非法活动,严重影响了民间借贷的正常存续及社会经济正常、有序发展。在我国,民间借贷长期处于地下隐蔽状态,被认为是高利贷的代名词,是非法的,受到金融监管部门的严格监控,并且屡遭治理整顿。但事实表明,把民间借贷等同于高利贷,进而对其进行清理查处,无助于民间借贷问题的解决,会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也会使得民间借贷以更隐蔽的方式开展活动。如果不给予民间借贷合法地位,它将继续以地下的形式发挥作用,并累积一定的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因此,如何正确对待民间借贷问题,如何规范其发展,并将其纳入监管范围,均是理论和实践上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本文以我国民间借贷为研究背景,紧紧围绕我国民间借贷规范化发展进行写作。文章正文共有三部分:第一部分:我国民间借贷的概述。文章首先分别从民间借贷的内涵和外延两方面,说明了究竟什么是民间借贷,该如何界定民间借贷;其次,以清代为时间分界线对我国民间借贷的历史演进行了阐述;最后,从我国民间借贷的借贷主体,当前我国民间借贷利息和利率、我国民间借贷的规模,民间借贷使用范围不断扩大等方面对我国民间借贷的现状进行了分析。第二部分:民间借贷这种古老的借贷方式,在世界上的其它国家及我国都有着非常悠久的发展历史。民间借贷发展到现阶段,一方面弥补了正规金融的缺陷,提高了资源配制效率,并且在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城乡市场的繁荣,社会就业的有力扩大等方面有着重要和积极的作用;另一方面,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弊端,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会经济的正常、有序发展。本文在对民间借贷的积极作用和引发的负面效应作具体的分析的过程中突出了引导我国民间借贷规范化的必要性。第三部分:规范我国民间借贷制度的构想。该部分首先从完善我国民间借贷立法规范方面入手对规范我国民间借贷制度在立法方面进行了阐述。但规范我国民间借贷制度,不仅应该从立法方面入手,也应该从行政监管方面进行一定的改变。因此,本文又从完善我国民间借贷行政监管入手对该部分进行了阐述,如,明确我国民间借贷的监管主体,完善市场准入机制与市场退出机制,构建我国民间借贷监管的风险预警、处理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