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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医疗众筹平台进入了人们的视野,为了获得治疗疾病的资金,求助人通过医疗众筹平台在互联网上发布求助信息面,向社会筹集资金,为解决“看病贵”的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然而,任何新事物的出现都是一柄“双刃剑”,在医疗众筹平台快速发展的同时却出现的很多负面消息为其蒙上了阴影,其存在的问题也暴露出来。因此不能放任其随意发展,应建立完善的监管制度,以帮助其良性发展。首先应明确监管的对象——医疗众筹平台。第一部分医疗众筹平台的界定,通过分析医疗众筹平台的特点,厘清了医疗众筹平台的概念。在此基础上,以项目发起人的视角,从平台的注册,发起项目直到资金提现,介绍了医疗众筹平台的运作流程。随后基于医疗众筹平台的现状,总结了平台的权利义务。并以此为基础,通过对学界关于医疗众筹平台法律地位观点的分析,以平台的权利义务印证了平台委托代理人的法律地位。至此,第一部分对平台的界定明确了监管对象,为后续的研究做了铺垫。第二部分探讨了医疗众筹平台监管制度的内涵及功能。首先,分别从广义和狭义的角度对监管的内涵进行了探究,提出医疗众筹平台的监管应是一种较为广义的监管,从而明确了医疗众筹平台监管的概念。随后指出,医疗众筹平台的监管的应从四个方面入手——法律法规、监管主体、监管内容、监管方式。最后,研究了对医疗众筹平台监管制度的功能。从缓解众筹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和降低平台的风险两个角度,对监管制度功能展开论述。为医疗众筹平台监管制度的研究做了基础铺垫,其中对平台监管内涵的研究确立了以法律规范、监管主体、监管内容、监管方式为基础的基本研究框架。依照上述框架,第三部分对医疗众筹平台监管的立法资源进行梳理并分析了制度构建瓶颈。监管制度的完善应立足于现有的法律体系,因此首先从监管主体、监管内容、和监管方式三个方面整理了现有立法资源,然后结合医疗众筹平台运行现状,首先从立法体系的角度提出问题:一是法律位阶较低,缺乏具体实施细则,二是适用范围狭窄。其次从具体制度构建角度分析了目前在监管主体、监管内容、监管方式方面存在的问题:在监管主体方面,存在着主体多元,职权边界不清晰的问题;在监管内容上,一是缺少具体的平台准入标准,二是平台信息审核与发布和资金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在监管方式上仅依靠信息披露的方式过于单一。第四部分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解决的方案。首先就立法体系存才的问题而言,一是对现有法律规范进行整合,二是扩大慈善法律体系的适用范围。其次,就制度构建而言,通过明确医疗众筹平台的监管主体,加强协同监管;确立医疗众筹平台准入标准;加强医疗众筹平台运作流程的监管、拓宽医疗众筹平台的监管方式来构建医疗众筹平台监管法律制度。医疗众筹平台在医疗众筹中处于核心地位,是求助人和捐款人之间“桥梁”,加强对医疗众筹平台的监管,不仅是对求助人和捐款人的保护,更是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整个慈善事业的发展。